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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节

  斥候都是军中精锐,这里一片平原很是空阔,但这数百斥候散开厮杀,却将周围地带占满。随时随地都有斥候落马,被敌军割去头颅。
  “杀!”一名秦军斥候马上挂着两枚晋军斥候首级,他依旧不满足,他依旧战意高昂。他军爵上造,凭借这两枚斥候首级,完全可以晋升为簪袅。
  他以公孙策为目标,他要光宗耀祖,他要出人头地,他要裂土封侯,他也要为自家老头子杀出一个爵位来!
  所以他抛弃了人性,抛弃了善良,心中此时有的只是无穷澎湃的战意。他只想杀更多的晋军,并完整的活下去。
  一名晋军斥候军官看他马脖子上挂着的两枚首级,不由杀意大起,弃了原来追逐的目标,纵马来追这名秦军斥候,张弓搭箭,一箭射出。
  “咻!”一道黑影擦着头顶飞过,这秦军斥候只是咧嘴一笑,毫不在意。马上扭腰,转身双手持弩对着追击他的晋军斥候军官连射五箭。
  在他转身之际,那晋军斥候军官大呼不妙,赶紧趴在马背上,抬起小盾护在头颅前。
  他座下战马猛地一颤,哀嘶一声,在奔跑中猛地失去平衡,与晋军斥候军官缠在一起,滚了几滚,又在草地上滑行了一段距离,人和马俱无声息。
  秦军斥候哈哈一笑,纵马返身,同时在马上为自己的连弩填装弩箭。
  “兄弟,你是哪里人?”秦军斥候纵马来到晋军斥候军官那里,持弩而问。他见那晋军斥候竟然没死,只是双腿断折,腿骨透出皮肉,白森森,甚是恐怖。对于一地的鲜血,秦军斥候直接忽视。
  “给个……痛快!快!”晋军斥候军官吐出一口血,浑身剧烈的疼痛让他脸上血迹与汗水混淆,一对眼睛睁得圆圆。
  “见鬼的世道!兄弟,走好!”秦军斥候下马,掏出一壶酒,拔了瓶塞,塞进晋军斥候口中,晋军斥候咕噜咕噜一气喝完,刚把酒壶吐掉,秦军斥候手中的长剑划出一道银色匹练,在晋军斥候眼前一闪。
  断颈处喷溅而出的血液染红了秦军斥候的脸,他随手一抹,将地上那枚首级捡起,绑到马脖子上,将插在马胸上的两根弩箭拔出,甩了甩血迹,看了一眼晋军斥候的尸体,上马离去。
  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下一刻,就会像这名晋军斥候一样。他只想获得军功,并活下去。很简单的想法,他没有想女人,也没有想孩子,他想的只是活下去,在秦军序列中爬上去。
  “泾阳君,不是人人都能当的。真不知道,他当初孤身出咸阳,是怎么闯荡出来的。不过,你能成功,我司马横自然也能!”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马脖子上已经挂上了第四枚首级。
  “泾阳君,只有一个。我要活下去,成为第二个!”他口里溢着鲜血,含混不清自言自语。此时的司马横胸前插着一支羽箭,纵马朝南狂奔而去,身后三四名晋军斥候紧追不舍。
  不断有从南边赶来的秦军斥候救了他,看着骑在马上,进入昏迷的司马横,他们眼神间尽是崇敬。因为司马横马脖子上竟然绑着十枚首级,看首级上的头盔样式,竟有两枚军官首级!
  “他是个英雄,运到后队交由医匠救治,然后送到平阳!”蒙恬一副青年模样,看着胸口插着羽箭,即使昏迷依旧能骑在马上的司马横说道。
  “尊将军令!”两名亲兵出列,牵着司马横缰绳,朝后队奔去。
  蒙恬立在战车上,扭身问一旁骑马护卫的校尉:“我军斥候损失了多少?”
  “回禀将军,前后投入五队斥候,预计还剩余不足两队。”
  “将剩下五队再派上去,不能让晋军得知我军虚实!”
  “尊将军令!”这名斥候校尉抱拳一礼,举出小旗子,高举着挥舞两遍,纵马超前奔驰而去。身后不断有得到命令的斥候跟上。
  “秦琼?不知道你这门神能不能挡住我蒙恬这个门神?”
  蒙恬望着白云朵朵的天,轻声自语。
  秦琼是李世民皇宫门神,而他是大秦北疆的门神。
  “报!”一名斥候从后队奔来,高声大呼。
  “禀报将军,泾阳君率三千骑士前来助威!”斥候难以压抑心中的喜悦,刚刚所有大秦天兵崇拜的偶像公孙策居然和他说话了!
  第七十三章 秦风
  公孙策率三千骑士终于在交战之前赶到战场,心中狠狠松了一口气。
  他没有拿到好处之前是不会出兵的,他来这里只是学习大规模战争经验。同时防止秦军大败,他需要的秦晋相持,而不是一面倒的战局。
  “大哥,晋军统率秦琼,真的好想见见他真人模样!”
  “秦琼有什么好看的?将来你的地位只会比他高,而且我感觉今天我会和他交手!”公孙策带着骑士从车队旁边绕行,与郭亮交谈。
  这次随行的三千骑,公孙策出两千骑,另外一千骑是郭亮的飞熊士。
  这场秦晋平阳争夺战,可以说是公孙策他们唯一能以半中立身份旁观的战役。这样宝贵的机会,他们怎么能错过。
  “大哥,那些秦军都在望着你,似乎很崇拜你!”郭亮看着坐在牛车上前行的秦军说道。
  他虽然身居高位,但运气成分很大,而公孙策一刀一枪杀出来的地位,带来的就是无数天兵的崇拜和效仿。
  司马横躺在牛车上向平阳行进,听着旁边经过秦军说到泾阳君,似乎还指着一旁,他艰难扭头,看到了两个身披金甲,骑着宝马良驹的武将正在不远处朝北边行进。
  “那就是泾阳君?”他问身旁伤兵,这个伤兵神情低落,只是点了点头。他也崇拜泾阳君,可他在刚才的斥候遭遇战中失去了右臂,永远告别了战场,也告别了晋升的机会。
  “兄弟不要气馁,小说上不是有左臂剑客么?好好练练,也能杀出一番功名!”司马横看了一眼公孙策,就躺在牛车上,仰望白云,安慰旁边断臂天兵。
  “小说上的事情哪能相信?再说天地间的主角就那么几个,我只是芸芸众生之渺渺。现在这样也好,回家白天耕地,晚上耕媳妇。起码还能活下去,兄弟你也加油吧!”
  “谢谢,我叫司马横。大家一起拼杀一场,也是缘分,我若不死,将来必要出人头地!若有困难,可来寻我。”
  司马横也没有说出自己的联系方式,他自信自己能爬上去。就像泾阳君这样的存在,是不会给别人介绍自己在哪里,因为人人都知道河东公孙策。
  “谢谢,祝你成功!”断臂天兵感激一笑,只是脸色很差,这样的雄心壮志,一个小时前他也有。为了那个渺小的几率,他对司马横也没有冷嘲热讽。
  绵延数里的车队,后军还在前进,前军已经到达甘亭,开始准备作战。
  牛车被掀翻,摆成一排,各部士兵往来运输箭矢或者调动位置。秦军又在两翼和车阵前挖了不少小坑,在上面堆积杂物,再点着,火光不大,却是浓烟滚滚。
  对面的晋军前队也赶到,同样在布阵,也在地上制造发烟坑。两军不多时笼罩在烟雾里,相互能看到的只有前排的牛车阵和军中不断移动的旗帜。
  同时相互绞杀的斥候开始缓缓后撤,随即两军各派出无甲士兵,在战场上搜寻本方战死斥候尸体。
  偶尔也有两军士兵相遇,也不搭话,各自收拾尸体,等到两军统率赶来的时候,战场上战死的斥候尸体已经尽数被收敛回来。
  秦军斥候校尉将命人将战死斥候的靴子脱掉,命人统计袜子上的代号。这些战死斥候的头颅都被晋军提走,无法辨认。
  “斥候战死五百三十九人,失去战斗能力七十七人,还有八名斥候失踪!”斥候校尉统计的很快,验证一遍后向刚刚赶来的蒙恬禀报。
  “失踪斥候划入战死名单,重伤退役者抚须加倍。”蒙恬看了一眼名单,召来随军主簿说道。
  主簿当场书写蒙恬军令,一式三份,蒙恬盖印后交给斥候校尉一份。
  “将军仁慈!”斥候校尉一身血污,双眼含泪,抱拳感激说道。
  “这里只有南北两个方向,那八名斥候绝不会逃走,可能被晋军俘获。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晋军审不出想要的内容,必死无疑。为我大秦而死,大秦必须厚待。”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斥候校尉轻轻念出这句传承已久的口谣,他感受到了秦军为什么轻生乐死,除了自己要搏取军功外,这也是秦军的传统!
  斥候校尉也知道,如果失踪的斥候知道很多信息的话,就会是另外一种处理方式。他临时统领斥候,就要为手下斥候着想。失踪的斥候家属,会被贬斥为奴。而战死的斥候家属,秦国对他们会有各种优待政策。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带着你手下弟兄去后阵休息,下面的事情该其他弟兄们来办了!”蒙恬一笑,斥候校尉如沐春风,抱拳离去。
  公孙策随后军赶到时,晋军已经摆出鱼鳞阵,列在秦军阵前半里之外。至于晋军后面,被一片烟雾笼罩,看不出所以然来。
  “原来电视剧上那些烟雾都是士兵自己点着的呀!”郭亮跳下战马,扭腰说着,骑马负甲是一件很幸苦的事情,他感觉自己的腰生锈了,不很爽的一种感觉。
  “让敌军不明虚实,这种方法很实用。”公孙策跳下战马,挥手让所有骑士下马休息,同时蓄养马力。
  这些士兵自有马超和华雄统辖,他和郭亮就在周围漫步。
  他有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张彩霞,张彩霞骑着妖化巨鹿,一路行来安安稳稳,比乱世前的骑车还要平稳,堪比飞机。
  张彩霞一身玲珑鱼鳞式软甲,披着宽大的披风,面带银色面具。休息时第一时间就掏出笔和纸记载:灵武元年三月二十七,秦抗晋于平阳甘亭。君率骑三千,往来助秦。
  “大哥,晋军准备够充分的呀!全是大盾,盾阵如墙!”郭亮掏出单筒望远镜,望着烟雾缭绕中的晋军发出感叹。
  公孙策看蒙恬正在下令,也没有心思过去,和郭亮一起站在车阵后方观察晋军阵列。
  “秦军箭阵,天下闻名。晋军不做好防箭准备,来找秦军的场子,那就是送死!”公孙策也掏出自己单筒望远镜观察起来。
  这些都是河东匠师刚刚制造的,都是以水晶打磨而成,比起乱世以前的望远镜,毫不逊色。
  “秦琼、程咬金、还有罗士信,这三位又凑到一块了。这一战挺有意思,我很好奇他们究竟会有多强!”公孙策看到了上述三将的将旗,不自禁的握紧了雷电戟。
  郭亮想了想说道:“除了秦琼,其他两个应该要比赵云马超弱一线。三国名将的人气力压其他时代,受到的信仰加持不是他们所能比拟的。秦琼有门神气运加持,想来是晋国前十猛将。”
  此时的晋军阵营,缓慢而激亢的鼓点开始加速,各部晋军齐声大呼:“必胜!必胜!必胜!!”
  声音响彻甘亭一地,直达云霄,林中飞鸟尽数惊起。
  蒙恬传达完军令,听到晋军呼唤,缓缓抽剑,扬剑高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随即秦军军魂反应过来,齐声合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是《诗·秦风》,讲述的是秦地的民风。
  秦军上下都熟知的一首歌谣,和‘赳赳老秦’一样,是秦国的写照。一首是军歌,一首是民歌。但浓郁的尚武风气,让秦军上下军心振奋。
  随即秦军天兵反应过来,无论在干什么,都停下跟着高唱:“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曲《秦风》声震寰宇,公孙策本部骑兵也个个战意高昂,战马长嘶,急躁不安。
  军中同袍一词就来源于《秦风》,同袍的袍是那时候的长衣。行军者白天当作保暖的衣服,晚上当作被子。就是今之披风,或名斗篷。同袍就是夜里睡觉时,战友之间共盖披风当被子取暖,表示相互友爱,关系亲密。
  自从历代军魂复活后,公孙策专门了解了一下各国历史,对此很是清楚。
  例如秦国耕战一体,全民皆兵。为国出战是义务,所以铠甲武器自备,就连军中伙食,除了有军爵在身,其他士兵都需要自备。如果带不了这么多吃的,那就带钱,用钱在军市购买。
  所以为了出征时减轻家中负担,也为了爬上去享受秦国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带来的福利,那时候的秦军作战的时候就像虎狼一样,漠视生死。为了人性而抛弃人性,很是凶猛。
  这首《秦风》倒地在表达什么呢?
  所谓“无衣”,是说当时军情紧急,征衣一时难以齐备。但是,这点儿困难算得了什么,即使是一件战袍、一件内衣、一件战裙,也可以与战友共享。
  “同袍”、“同泽”、“同裳”,正生动地表现出大敌当前,战友们克服困难、团结互助的精神。每章的三、四句,则写他们一听到君王要发兵的命令,便急忙修整武器,磨励兵刃,整装待发。
  那“修我戈矛”、“矛戟”、“甲兵”的描述,正反映出他们那种摩拳擦掌、积极奋战的高昂的战斗热情。
  而每章的末句那“同仇”、“偕作”、“偕行”等语,则由共同对敌的仇恨,写到共同奋起、同赴战场,正表现出一种团结一心、同仇敌忾、誓死保卫疆土的义愤。
  全诗感情激荡,气势非凡,极像一首战士进行曲。它激昂高歌,表现出一种慷慨雄壮的爱国主义激情,和一往无前的大无畏精神,确实是一篇不可多得的爱国主义诗章。
  《诗经》“国风”中,反战的诗篇很多,但那是反对统治阶级穷兵黩武、给人民带来深重苦难的不义之战。
  至于对抵御外侮、保卫家园的正义战争,人民群众还是竭诚拥护并踊跃参加的。每当国难当头之时,人民群众总是表现出一种高度的爱国热忱和英勇献身精神,这正是一个民族不被亡的根本。
  《秦风——无衣》正是表现了这种誓死抵御外侮、英勇卫国的精神。《诗经》中的这类诗篇,不仅真实地反映出人民群众在保家卫国的斗争中所表现出的精神风貌;而且也标志着崇高的爱国主义思想!
  与《秦风——无衣》相同的还有一首《唐风——无衣》,也就是春秋晋国的一首诗歌。整体诗在公孙策看来有些悲情,有点像一个怀念妻子的丈夫写的抒情诗。
  现在的情况就是晋国入侵秦国领土,所以这首《秦风》唱罢,人人望着晋军,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
  “蒙恬依靠一首《秦风》激励起三万秦军的愤怒,毕竟这些天兵有厌战情绪。现在好了,在保卫乡土的共同理念中,三万秦军不是虎,也能像狼一样,充满战斗欲望!”
  “大哥说得对,该晋军倒霉了!”
  第七十四章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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