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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节

  想了想,江俊挂着笑站起来,若有意若无意地挡在了两人中间,他软了声音、故意装作很委屈地看向同嘉、道:“公主偏心!”
  “公主你只问了系寨主而不问我的意思!怎、怎么在公主这里,我就是比系寨主差上那么许多么?”江俊埋怨地哼哼两声后,又大着胆子捉住了同嘉的一只手道:“不行,我不依!怎么说我同姐姐的关系也要更好一些,公主你怎么可以这般偏心!”
  旁边的八大当家看江俊这样,都看直了眼睛。
  但知道江俊和同嘉公主关系的系鸿轩,却眯起眼来——知道江俊这是要和稀泥。同嘉公主得了个台阶,立刻也就就势下了,她笑着揉了江俊的脑袋一把、嗔道:
  “不愿吃一点儿亏的小东西!”
  江俊“嘿嘿”一笑,连忙站出来将系鸿轩同水寨的众位兄弟夸赞了一番,然后又说了几句俏皮话,总算将气氛给缓和下来。
  然后,系鸿轩忍不住开口问:“那么江公子的意思呢?莫不是还是想叫我兄弟打头阵吧?”
  “不不不,”江俊转身,冲系鸿轩伸出了手指头来摇晃了两下:“这首功江俊心里早有了属意的人选,就算此刻系寨主要来同我抢,我也是不许的。”
  系鸿轩皱眉:“那——公子的意思是?”
  “佯作弃城南逃,取道尘湖,绕过夜城北门,取道长海县同飞鲨帮的人联络,借他们的道儿入夜城,然后诱敌深入、设立伏兵,一举歼灭。”
  同嘉一愣,系鸿轩却眨了眨眼睛。
  江俊知道他说的简略,可还是细致地同两人解释了一遭——
  江宁城中虽然物资与粮草不够,但却是整个江南难得的要塞。他们没有道理因为被围城就弃城南逃,所以江俊的第一个主张是:不逃。
  然而不逃就要面临一个弹尽粮绝的危机,这一点,江俊的办法是——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江南不是塞北更不是京畿,这里虽然遭了灾难,可到底是个大粮仓。
  书上说,邓嘉良在此贪污亏空数万银粮,城中地下自然还有私藏。
  这一点江俊没说,可也透露了七八分,告诉他们城中还没有到真正的绝路上。解决了城中粮食之后,军用物资,当然是往江南讨逆军那里抢。
  讨逆军以为,他们一定会南逃到夜城,沿途布置了不少防卫军。
  既要防备,必有补给。尘湖如此大,系鸿轩又是这尘湖之王,想要劫掠来一两艘船的补给,想必不难。
  物资既毕,接下来,便是战场:
  禁军善于陆战,而龚安固的士兵们却善于水战,扬长避短也该想办法让他们上岸。剧情上写这位龚安固,是个骁勇善战、有勇有谋的狠角色。
  但是书中也明确记载了一项:那便是尘湖和不复溪的潮汐。
  江俊来前儿看过,那龚安固的水战船只都是三层楼高的大战船,此船吃水很深,在尘湖可横行无忌,系鸿轩等水贼根本近不得此船的身。
  但此船有个极大的弊端,那便是只要进入窄溪、浅湾,便极容易搁浅。巨舰一旦搁浅,龚安固也只能弃船上岸,只要他们上岸,那么禁军便有用武之地。
  夜城以南的不复溪,正好具备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
  如何诱使敌人进入不复溪,才是此策关键。
  江俊说完,同嘉公主的眼睛发亮,而那边的八位当家,也换了一种眼光看向江俊。系鸿轩坐在圈椅上的姿势,原本是靠后的,听江俊说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往前坐了坐。
  这是一种“接受”的信号,江俊学过心理学。
  不过系鸿轩还是提出了质疑:“你说要利用飞鲨帮,这不是还让我的兄弟们打头阵么?”
  “系寨主,这不是让你的兄弟们去打仗,只是让你去走一走关系,亮一亮你的名号罢了,”江俊微笑,然后道:“公主坐镇江宁带领城内投诚的士兵和百姓守城必定不易,寨主之前就被江南讨逆大军围困过,想必知道如何守下此城。今次一役,我想请寨主带军守城,而我则想请命、请公主给我半数禁军的统兵之权,叫我带人南去——”
  同嘉公主没有意见,系鸿轩犹豫一番,到底还是答应了。
  他没见过江俊打仗,可也在千崇阁当中听说过了江俊在罗鄂山一役中出色的表现。系鸿轩隐隐约约有些期待,但是却又有些怀疑。
  看上去白白净净文弱书生一般的人物,竟然可以统领千军?
  不过再如何怀疑,江俊也是卫五认定的人,系鸿轩没道理去质疑什么。不过他不质疑,并不代表他手下的人会不质疑。
  是夜,江俊才向公主说了他还需要三天时间准备,那位沉不住气的三当家、便带人悄悄出城去刺杀龚安固。
  第二日江俊等知道消息时,这位三当家的头颅已经被高高悬挂在了江宁城外讨逆大军的军旗上,系鸿轩当即就红了眼睛,几位当家急得恨不得当场就杀出去与之同归于尽。
  龚安固显然深谙人心,才斩杀了一员大将,就让士兵前往城下叫阵——
  那些士兵说话之难听,听得城楼上守城的士兵看着那颗死不瞑目的头颅,都红了眼睛。泪水止不住地往下落,手脚却抖得厉害,根本中了敌人的计。
  三当家被斩,城内士气更为低落。
  城外叫阵的更是扬言城内粮草即将用绝,让城中百姓人心惶惶,不出一日便出现了逃兵,甚至还找到了一份出自城内客栈老板亲笔写就的投诚信,里面还备了城内布防图,看得同嘉和系鸿轩一阵心惊。
  江俊劝众人沉住气,他说还需要三天,三天之后,必定能够让事情出现转机。
  然而此时,就连同嘉长公主都不太相信了——只当江俊是为了安慰她,编出来的漂亮话——根本没有什么藏匿的粮草。若有,还不早被饥民翻出来了。
  其实,
  江俊也并非真的需要三天,他只是想要去海边观察一下潮起潮落,推演一下是否同书中记载一致,并且找个合适的时机罢了。
  但说三天,江俊是想给城中的百姓、投诚的士兵们,来个“大清洗”。
  同嘉公主起事,之后来者不拒。殊不知一个军队,贵在“整齐”。若众人没有一条心,就算一直胜利,也都是乌合之众,注定不能长久。
  沉得住气的,自然能够成大事。
  左右摇摆的墙头草,此刻是起义之初期,自然不能留在军中。千里之堤溃于穴蚁,江俊还是决心将祸患扼杀在摇篮里。
  三日之后,该走的都走了。
  江俊这才带着同嘉公主和系鸿轩到达了书中记载的几个地方,邓嘉良藏东西的手段非常高明,流民和公主的正规军其实早就翻过了这几个地方,但从没有人会想到——
  邓嘉良竟然把稻米藏在棺材铺的棺材和骨灰坛子里!
  逃难的人也讲究晦气,莫说是棺材铺的仓库,棺材铺他们都不想进去。何况整个江宁城里,也没几间棺材铺,又有谁会想到——那铺子的下面,有那么大的一个仓库。
  而进到仓库里的人,又有谁去翻动那些黑黢黢、阴森森的棺材呢?
  米粮的危机一解,没有逃跑的百姓、士兵更是对同嘉公主忠心不二,城内士气大振,大伙儿都跟过年似的,充满了喜庆!
  大家伙儿高兴,江俊的脸上也添着喜。
  他来江南这几日一直忙碌,也没得空好好梳洗。军中汉子们不计较,都是往城中一条河里几个人大喇喇光着膀子洗了了事的,江俊试了一次,还是受不得那冷水。
  于是,有些矫情地让无烟去备了热水,预备在房中好好梳洗。
  温热的水确实能够让人放松,江俊舒舒服服地靠在桶边上,高度紧张的精神也有了一瞬间的放松。不过精神一旦放松下来,人就会胡思乱想。
  毕竟,古人有云: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
  而关于浴桶的记忆,总是那么、那么的少儿不宜——试问天底下有那一家,会在短短一个月内,生生“用”坏了九个结实的木制浴桶的!
  啧啧了两声,江俊倒是有些想凌武了。
  那家伙在大戎国都也不知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准备好了响应起事,有没有同钟平、钟管家顺利会师,有没有救到李吟商那个祸害,有没有……
  “唔……”
  想着想着,江俊发现他真的是从身到心底想念某位王爷了。
  呆呆地望着水中肃立向他笑嘻嘻敬礼的东西,江俊红了脸,恼怒地扁了扁嘴:“你、你倒积极!”
  小东西听了主人的话,似乎还挺高兴,在水里前后扑棱了两下!
  江俊:……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也是那种才分开了六、七天就会想念成这样的那种恋爱脑人群,不过年轻力壮有这个需求也不是太丢底。
  凌武不在,他顶多自力更生一次。
  水温还得宜,江俊也不需要找旁的东西来浸润那小东西,以手|抚|握、上下|揩|擦,仰头靠在桶壁上含|情低吟,小东西爽得冒泡儿,微微绽了缝隙。
  正在他进行到关键关头的时候,房门竟然被从外敲响了,江俊一愣、浑身一僵,脸上那种“事|后高|潮脸”的表情还没来得及收拾,就看见一个身着紫金色衣袍的男人闯了进来——
  “江公子,大事不……”
  江俊:……
  系鸿轩:……
  两两相对,江俊泡着的水中突然出现了一丝儿诡异的白色浮沫,闯进来的男人素来冷峻的脸上,陡然红白乍现,他慌乱之中连忙关门、却又夹到了自己的衣服。
  系鸿轩险些跌倒在地,他稳了稳身形,抽回自己的衣衫,慌乱不堪地道了一句“江公子打扰了、你继续”后,便火烧屁股一般——跑了出去。
  江俊:……
  药丸了,这他娘的真是药丸了!!!!
  作者有话要说:  药丸:吱吱?吱吱吱?(主人你叫我?)
  江俊:被媳妇儿的下属看见我在xx,怎么办,形象崩塌。
  凌武: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思之如狂,思之如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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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嘻嘻嘻,万更的第三天~也是100章啦~老规矩(去他娘的老规矩,你就没几篇文到100章好不好啦~)
  咱们也发点粮票咦嘻嘻嘻嘻嘻嘻~
  ↑好好的人说疯就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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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俊:凌武,你知不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有一种说法,叫做女装大佬。
  凌武:???
  然后,江俊就如愿以偿地被身着新娘喜服的女装大佬给这样那样了。
  ↑这是我最想看见的情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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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各位宝宝们,另外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将来有一天,我可以坐在营养液山上,打开一瓶瓶营养液,只舔一舔盖子,然后就将!之!丢!弃!(_(:3ゝ∠)_做梦吧你!):
  第101章 将军威武101
  在面对不愿被提起的记忆和太过尴尬的事儿的时候, 人类往往会选择全面忘记。
  ——江。怂了吧唧。面红耳赤。俊如是说。
  遭受了这么大的惊吓后,江俊花费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来擦干头发——顺便让自己冷静冷静。
  披上外披的时候, 江俊干脆横了一条心:不就是在diy的时候给人看了去, 都是男人也没什么了不起!
  如是, 江俊一路寻来, 在总督府大厅中找到系鸿轩的时候——被看光的人看上去态度如常,那位闯进来得了“意外之喜”的、却还保持着一张彻底红透的脸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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