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综合其它>大明·徐后传> 大明·徐后传_174

大明·徐后传_174

  是夜,朱守谦和小八各怀心事,举杯对酌,醉得倒地不起才罢。
  小八喝得伶仃大醉,头晕眼花,灯下唇红齿白的朱守谦越看越像徐妙仪,小八猛灌了一口酒,步履蹒跚,跌在朱守谦身边,干脆顺势歪着脖子靠着朱守谦的肩膀上。
  “我祖母说,如果我遇到一个佩服的人,要么收复她为我所用,成为我的同伴,要么毁了她,避免她成为我的对手。我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可是我始终不忍心毁了她。”
  “我祖母还说,如果有一天我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把刀递给别人,让别人毁了她,因为她即使不是我的敌人,也会成为我的软肋。一旦有了软肋,就会被对手掌控,逼我让步。到时候我在选择救你还是放弃你的痛苦,远大于之前选择让别人除掉你。”
  小八喝醉了,刚开始还说“她”,到最后恍恍惚惚时,把朱守谦看成了徐妙仪,所以改口叫“你”了。
  朱守谦并不知小八隐晦的意思,讽刺笑道:“你自称喝醉了,分明很清醒嘛,喝醉的人不会说谎。我都被你算计的千疮百孔,往死路上逼了,怎么可能是你的软肋?给我滚!”
  朱守谦一把将小八推开,小八根本坐不稳,软绵绵的倒在水榭地板上,呓语似的说着胡话。
  好像是真醉了。朱守谦担心小八被醉酒呕吐物堵住气管活活噎死,把他像一条死狗似的拖起来靠在水榭的栏杆上。
  朱守谦说道:“你我都想把对方弄死,不过这京城里,也只有你我能这样喝酒聊天,真是个可笑的世界。其实软肋就是你最珍视的东西,你要毁了它,不管是亲手还是借刀杀人,只能说明你还不够珍视,它就不能称之为软肋了。”
  “我和你是不同的人,我有软肋,但我想尽力去守护她,不让任何人伤害她。”
  小八问道:“倘若结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死无葬身之地呢?”
  朱守谦抱着酒缸飒然一笑,说道:“那就死无葬身之地吧。”
  ……许多年后,北元皇帝买的里八刺回想起他少年时在金陵的往事,对朱守谦的回忆定格在他坦然说出“那就死无葬身之地”的情景。
  “……真是个天真的傻瓜啊!难怪萨满天神会早早将他收走。”
  茫茫草原上,两边头发剃的精光,只留着中间的顶发打成一条短辫,披着一件狼皮袍子,露出大半个精壮黝黑肩头的买的里八刺从外表上已经和普通游牧部落首领并无区别了。
  买的里八刺举杯说道:“你们今天喝的最后一杯酒,就是那晚朕和他喝的绍兴花雕,绍兴是他外祖父的家乡,全家都死光光,知道为什么吗?”
  北风骤起,给草原平添一份肃杀之气。草原上摆着一个巨大的铁笼子,笼子里里跪满了一群双手被缚、瑟瑟发抖的囚犯,从他们肥硕的体型来看,以前应该都是草原贵族或者朝廷高官。
  在贫瘠的草原,永远都缺食物,肥胖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
  买的里八刺笑道:“嗯,你们都猜对了,朕这个朋友的外祖家谋反,被灭了满门。所以你们别怪我绝情,谋反这事太严重了,即使摊在大明老皇帝身上他也忍不了的,今日你反,明日我反,杀来杀去好像永远都杀不完,但又不能不杀,唉,朕现在非常理解大明的老皇帝。”
  “朕其实比大明老皇帝慈悲多了,我只杀你们这些首犯,你们的家人还有亲戚都成为了奴隶,用劳力来赎你们谋反的罪恶。总得有人种地、放羊、还有给朕生育勇敢的战士们吧。呵呵,都杀光了,朕岂不是真成了孤家寡人?”
  “不过既然在草原,就按照草原的规矩来,谋反要受到群狼啃噬之刑,因为谋反的人都是狼心狗肺,没有资格保留全尸,葬生狼腹,算是死得其所。好了,我的狼已等的不耐烦了,现在开席吧!”
  饿狼被放进了铁笼子里,兴奋的嚎叫和囚犯们的尖叫求饶声夹杂在一起,买的里八刺平静的看着铁笼子里残酷的刑罚,喝着剩下的半坛花雕,自言自语道:“朕很喜欢和你们这些死囚说话,因为你们绝对不会泄露一个字,还有谁比死人更可靠呢?”
  买的里八刺平静的语调在群狼撕扯、吞咽血肉声中格外诡异。
  “人呐,想要天真一辈子,就必须具备足够的福气。朱守谦这种命薄却天真的人注定活不长。朕每次都会对着将死之人讲朱守谦的故事。朱守谦其实不是朕杀的,但朕将他往死亡之路上推了一把。”
  “朕这辈子杀了很多人,数都数不过来,从不悔恨,从不退缩。唯有这个人例外。一想到他这句‘那就死无葬身之地吧’,朕就羞愧的无地自容。朕这种不容有任何软肋的人,实在不配拥有友情,不配得到心仪的女人。”
  买的里八剌将花雕一饮而尽,随即将酒缸扔砸在铁笼子上,浓烈的酒气刺激得饿狼更加疯狂了!
  嗷呜!
  买的里八刺学了一声狼叫,铁笼子里的群狼也跟着对天长啸起来!
  买的里八刺在群狼的鸣唱中挥着手,对着南方哈哈大笑,“不配也没有关系,朕不配得到的东西太多了,朕去燕地把你抢过来 ,你就是朕的皇后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朱守谦也立flag了, 小八在后部分的造型是套马的汉子……
  ☆、第179章 军心不忿
  洪峰过境,河堤上犹如人肉长城似的守军严防死守,日夜抢险,修补溃口。韭山上的太子甚至下来亲自督阵,军心为之大振。
  水位开始下降了,城里的积水也渐渐褪去,一切似乎都很顺利。
  当军中开始有人议论太子和燕王。
  “我只听前人植树,后人乘凉。今日算是开了眼,弟弟种树,大哥摘桃,哈哈!”
  “嘘,小心被太子的人听见。”
  “做都做了,还怕人说。明明出生入死和咱们并肩守河堤的是燕王,可凤阳都说太子仁德,那些老人妇孺甚至将太子封为神灵。洪水冲溃堤坝时,太子在那里?燕王身先士卒,跳进缺口里用身体拦住洪水,他才是真英雄。”
  “太子是守家业的,燕王是打家业的,太子只有一个,亲王有十几个呢,两人能一样嘛。”
  “唉,说的也是,同爹不同命,谁叫太子会托生,早几年从娘胎里出来呢……”
  河堤是怎么守住的,凤阳百姓甚少知道内情,都以为是太子赈灾的功劳,但是在河堤上苦熬的将士
  们心里有杆秤。
  将士们私底下的抱怨传到东宫太子耳边,朱标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赞善大夫宋濂劝道:“殿下莫要烦心,更不能疏远了燕王。殿下是储君,是这次赈灾的钦差大臣,殿下信任燕王,才会命燕王守护堤坝,就像一军主帅,要统筹全局,岂能和手下大将争一战之功?”
  朱标被老师说中了心思,脸上有些僵,说道:“听到那些闲言碎语,我也是一笑了之,并无追责。”
  宋濂赞道:“这就对了,殿下是大明储君,应当有此胸襟,不用计较这些细枝末节。凤阳赈灾一事,殿下的首功无人能抢。除此之外,殿下还应当在奏折中大肆赞美燕王,尽可能将功劳推给燕王,皇上最喜欢兄弟和睦,定龙心大悦。”
  朱标叹道:“只是燕王从小性子寡淡,未必领情啊。我请他来帐中一起用饭,本想饭后和他好好叙话的,可是他沉默寡言惯了,我问一句,他答一句,谈了父皇母后的身体和兄弟姐妹一些琐事,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不过我看他在军中和将士们聊的倒挺投机,他比我得军心啊。”
  宋濂说道:“燕王自幼在军中长大,他得军心不足为奇。不过太子是一国储君,民心所向,百官臣服,太子莫要妄自菲薄。”
  听老师这番开解,朱标心中稍稍平衡了,可每天听那些将士们赞扬朱棣,朱标到底有些意难平,找了个完美的借口,将朱棣支走了。
  朱标说道:“四弟,你在太平乡孤村历练有小半年,地动时孤村和龙兴寺皆有损毁,听闻智及方丈的舍利塔都榻了,你带一些赈灾的粮食布匹等物回去看一看。”
  龙兴寺是皇家寺庙,朱棣和淳朴的孤村百姓相处了些时日,多少有些感情在,既然太子都发话了,朱棣当天就太平乡孤村而去。
  伤病营人手紧缺,徐妙仪要留在那里照顾病人,没有和朱棣一起回去。
  不过临行前,徐妙仪嘱咐马三保说道:“那晚走的仓促,来不及抓两只看门的大白鹅,这次回孤村若恰好逮到了,就抓进笼子里带过来。”
  马三保听了,屁股顿时一紧,那天被大白鹅啄伤的部位似乎还隐隐作痛。
  朱棣说道:“我大概三天就回来了,你注意休息,莫要太劳累了……病人是看不完的,你的身体也不是铁打的。”
  徐妙仪点头应下。
  和春天隐姓埋名在乡下种地的历练不同,朱棣这次是以燕王的身份回去的,以示皇恩浩荡,队伍前面有举着蟠龙旗帜的黑甲武士,两边是举着青、红、黑、白旗帜的骑士,每一面旗帜下面皆是穿着和旗帜同色战袍的武士,他们全副武装,后面还跟着举着引幡、戈氅、青方伞等物的锦衣卫,均长相威武,鲜衣怒马。
  纪纲瞧见这些负责仪仗的锦衣卫,羡慕不已,他嘻嘻笑着挤到了明月身边,狗腿子似的躬着腰说道:“你刚入锦衣卫不久就升了小旗,得毛大人器重,以后富贵高升了,希望能沾光提携我呀。我的目标不高,能够进仪仗里混日子就行了,这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够了。”
  明月紧紧盯着朱棣和徐妙仪话别,眼神无波无澜,“在你这个元老面前,我一介新人岂敢托大。你十四岁就被毛大人选中进了亲兵都尉府,以贪生怕死胆小出名,不过你命大,最初那一批人几乎都死绝了,你还活蹦乱跳的。毛大人说了,你这个人虽无用,但是一员福将,要一直留你在身边。”
  纪纲听了,垂头丧气的说道:“原来运气好也是缺点。”
  明月侧身问道:“正因为运气好你才一直活着,活着不好吗?”
  纪纲被明月一双美目差点夺去了魂魄,忙低下头说道:“活着当然好,只是我更想过安稳日子,不喜欢打打杀杀。杀人的滋味很难受,被人杀就更难受了。你一个姑娘家的做暗探,现在觉得很新鲜刺激,时间长了就厌烦了,我劝你乘着没陷入太深,赶紧想法子脱离这个大坑,锦衣卫这个行当,玩过了容易引火**……”
  纪纲低头絮絮叨叨,明月突然说道:“且住!你认识那两人吗?就是柳树下面那两个灾民模样的人,他们有些眼熟,昨天我好像也看见他们出现在徐大小姐附近。”
  纪纲说道:“面黄肌瘦,衣服脏的看不出颜色,灾民都一个模样,看谁都眼熟。哎,我说,咱们的任务是保护燕王殿下,你怎么对徐大小姐如此用心?”
  明月说道:“她是未来的燕王妃,迟早都是我们要保护的皇室中人,当然要留点心了。我觉得这个两人很可疑,先派人暗中盯着他们,若有异动,立刻抓捕审问。”
  纪纲叹道:“差不多得了呗,用不着这么费心吧?若这两个只是灾民,一直无异动呢?”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