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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咸鱼小寡妇 第3节

  “我和你爹还能害你?你在供销社应该知道外头闹的多厉害,听着都让人害怕,万一有人说漏了嘴,你再让兰小兵抓了,咱就是拼了命也救不了你。”
  杨春花越说越苦口婆心,“你就是不为自己考虑,也想想你婆婆,她那身份也是个地·雷,指不定哪天就得炸。季天泽有本事,爷爷是干休所的老首长,他一个知青都能当上民兵队的队长,嫁给他,兰小兵肯定不敢找茬。”
  说起来杨春花心里就发苦。
  新民大队有条大河,她小闺女温九凤十二岁的时候落过一次水。
  那是三年□□的第二年,大队食堂的饭碗里,饭汤清得能照人,人人都饿得慌。
  温九凤有天实在饿得受不了,到河里想找找有没有泥鳅,腿抽筋差点没上来。
  是当兵回家探亲的杨大志救了她。
  等这妮子十七岁初中毕业,家里给说亲的时候,她咬死了非要嫁给常年不回家的杨大志。
  杨大志他爹早年支援新蓝军打鬼子坏了身体,虽然有个供销社的铁饭碗,但总是病歪歪的,杨大志他娘于婉茹还是中农出身。
  家里有个随时可能咽气的公爹和还在念书的八岁小叔子,男人也不在家,嫁过去肯定是吃不完的苦。
  杨春花不想同意,却没法说,毕竟是救命的恩情。
  人家里也说了,嫁过去就让温九凤顶了杨大志他爹在供销社的工作,能在公社有个铁饭碗,可是地里刨活的老百姓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谁知道捏着鼻子让温九凤嫁过去,先是伺候走了公爹,她男人结婚当天就回了部队,半年后部队里送来了杨大志壮烈牺牲的证明和抚恤金。
  外头大队里说闲话的,都说温九凤是丧门星。
  难听的话本来就不少,现在又多了个跟男人有一腿的闲话,杨春花这阵子着急上火,觉都睡不踏实。
  温九凤细密的睫毛半垂着,“我婆婆虽然是中农出身,可杨大志是烈士,我公爹当年也是为了救新蓝军才这么早过世,兰小兵敢来我就敢打死他们,当我们家门前的烈士家属牌子是假的呀?”
  杨春花冷哼,“那人家要是找你麻烦呢?”
  “娘,您也说兰小兵不敢惹季天泽的,而且我都说了好几回,我真的跟他没关系,就是那天我没吃饭头晕,他拉了我一把而已。”
  温九凤有些无奈地看着杨春花,“人家是从首都来的,怎么会娶个村姑,还是二婚的。”
  “没关系外头传得有鼻子有眼的?”杨春花瞪她,“你长得这么好看,还念了那么多书,比知青也不差啥了,怎么就配不上他一个痞子?”
  温九凤在心里腹诽,您看着自家的窝窝头香,人家未必肯(啃)。
  再说她啥时候说自己配不上啦?
  但她好不容易摆脱金丝雀一样的桎梏,是疯了才会再找个同样看起来特别狗的男人禁锢自己的人生?
  是自由自在的咸鱼不够爽,还是空间里跟松鼠一样囤积起来的物资不够香?
  温九凤知道杨春花是心疼闺女,她以前没体会过父母亲人的疼爱,有些眷恋这种温暖,虽然头疼杨春花的念叨,也不舍得让她伤心生气。
  她抱着杨春花的胳膊晃,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眨啊眨,“娘我太饿了,改天再说好不好?你也知道我婆婆做饭不好吃,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你给我摘的葡萄呢?”
  杨春花不肯罢休,“你上次回来就说下回,啥时候……”
  “对了娘,今天林园姐给我留了二两冰糖,你留下一半给狗蛋他们吃。”温九凤拉过挎包打断杨春花的念叨。
  杨春花没办法,她也不能摁着温九凤的头让她去勾搭男人,毕竟闺女现在是个寡妇,真闹腾起来,更是好说不好听了。
  她是个急性子,看不惯温九凤越来越温吞的行为,自己上手从包里把东西都掏出来。
  她去卧室破木衣柜里取出个罐头空瓶子,倒了一小半冰糖进去,这东西比不起红糖,也就给小娃子们甜甜嘴,杨春花并不贪心这个。
  倒是那些碎花的瑕疵布杨春花有点上心,她把葡萄兜子提过来,从裤兜掏出个有些掉色的手帕,打开后数出五毛钱递给温九凤。
  “我看这料子挺轻透,快赶上的确良了,能留一半不?你二嫂现在肚子大了,我给她作身衣裳。”
  杨春花说的二嫂是温六民的媳妇,儿子狗蛋三岁,现在怀着第二胎,刚六个月。
  “给啥钱啊,你还不让我孝顺你啦?”温九凤把钱推回去。
  “这是我婆婆要的,我小叔子班主任结婚,我婆婆拿来走礼的。等下个月吧,来了新货我多给你留点,别光给二嫂做,你给我大嫂也做一身,要不然大嫂心里不舒服。”
  温老五家里的地,现在大都是温五民两口子和温老五伺候,温六民走了媳妇舅家的关系,在公社砖瓦厂当学徒。
  温六民媳妇大着肚子又不能干活,洗衣做饭都是杨春花和大嫂。
  大家同住在一个家里,太区别对待,温五民媳妇心里肯定不得劲。
  杨春花想了想也是,替闺女把布装好,“到时候布来了你先留下,不够就买点全价布,我还攒了点票,两年没给你大嫂做衣裳了。”
  温九凤一个劲儿点头,趁杨春花不注意,跨起包提着葡萄窜到了门口,“那我先走啦,还得去杨大娘家要大酱,下雨你别出来啦!”
  “你慢点,别摔了!”杨春花站门口喊,恨得想抓着鞋底子扔小闺女身上。
  该快的时候她慢吞吞的,不该快的时候跟个兔子一样,她真是生了个兔崽子。
  出了门温九凤就又慢下来了,走快了累得慌,又不是急着投胎。
  雨打散了空气中的闷热,天还没黑,打着伞雨中漫步,被雨滴抚过的盛夏,满眼都是鲜妍的花红柳绿,这在末世是梦里都没有的美景。
  但她还没欣赏够,路过自家大伯门前,里头跨出个修长挺拔的身影,隔着伞只看见半个身子,都能感觉得出那人浑身的桀骜。
  温九凤压了压伞面,啪嗒啪嗒抡着腿儿跑了。
  赏什么景,什么都没有干饭重要,回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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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温兔崽:在咸鱼面前,一切小哥哥都是纸老虎,颠了颠了。
  季天泽:媳妇还欠我两个大白兔,我啃啊!
  温兔崽:抓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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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季天泽看着撑伞跑掉的窈窕身影,薄唇懒懒朝一侧勾起,气笑了。
  自打他以知青身份下放到新民大队,一年半的时间,他一句话都没跟这小寡妇说过,还救了她一回。
  反倒是温九凤软软甜甜地勾搭他好几次,惹他一身骚,她还好意思跑?
  今天杨辉在大路上口无遮拦,当时路上不只有新民大队的人。
  新民公社革委的一把手被他拿捏住了把柄,会给他面子,难保没有坏心思的往县革委报。
  到时候他能脱身,前头正蹦跶的小寡妇可未必。
  他不再是上辈子那个天老大他老二,用智商换牛逼的傻小子了,住在新民大队里就得考虑的周全点,这才来大队长家里给自己正个名。
  等过几日芒种结束开大会的时候,让温老大在会上把事儿说清楚。
  原本季天泽以为自己啥也没干还救了人,温九凤又成了烈士家属,那浑浑噩噩的状态有眼的人就能看得出来,队里人嚼舌根子只为下饭罢了。
  结果几个月下来,再不解释,这‘有一腿’都快变成真的了。
  季天泽心里感叹,他这该死的魅力,两辈子都藏不住。
  不过他心里只惦记着因为早死未能完成的国际事业版图,上辈子那么多往他身上扑的姑娘都让他精准躲过去了,没道理避不开一个小寡妇。
  结果温九凤比他还先跑,让他气出来满肚子的胜负欲,甭管这是个小白眼狼还是欲擒故纵,他就多余往大队长家里来这一趟。
  因为跑动,温九凤衣裳随着风晃动着往身上贴,隐隐约约勾勒出那把子细腰和笔直的腿儿,晃得人心烦。
  他绷住牙痒的腮帮子,长腿随意一跨,骑上自行车直接超了温九凤。
  “哎呀——”温九凤连气恼都是软绵绵的。
  她看了眼湿漉漉的裤腿儿,瞪着往知青点去的嚣张背影,恨不能从空间里拿出斧头劈过去。
  季天泽故意从她身边过,大队里都是土路,坑坑洼洼的地方不少,下着雨已经有积水,自行车飞快压过去,正好将泥水溅她裤腿上。
  清甜的懊恼和着细雨浇在没打伞的季天泽身上,浇得他舒坦极了,那张总是不耐烦的俊脸在雨雾中隐现几分得意。
  他才是该跑的那个,谁也不能跑他前头去。
  温九凤到家时,雨已经下大了,不但裤腿儿湿得透透的,布鞋都吱嘎着往外渗水。
  “回来啦?”她婆婆于婉茹听见动静在门口迎着,声音是与温九凤不相上下的温软。
  “赶紧回屋先擦洗擦洗换身衣裳,衣裳和鞋脱下来我给你洗了。”
  “吃了饭再洗吧。”温九凤也不跟婆婆客气。
  于婉茹并没有将杨大志父子的死算在她身上,比起风风火火的杨春花,她和于婉茹更像亲娘俩,都是慢性子,俩人处得很不错。
  “您摘黄瓜了吗?”她将包递给婆婆,圾拉着鞋子慢慢往自己屋里走。
  她小叔子杨小志从里屋探出头,“嫂子我去摘了,娘已经切好黄瓜丝了,还切了咸菜疙瘩,就等你回来下面条了。”
  过去家里都是杨大志他爹做饭,于婉茹打小就跟厨房犯冲,煮面条都煮不好。
  原身做饭挺不错的,而温九凤孤儿院出身,又遭逢末世,手艺没多好,但她能耐得住性子,挺喜欢做饭。
  她空间里收藏了好些厨艺的书,还有原身的记忆,即便家里没了做饭的男人,有温九凤在,于婉茹娘俩也不用吃夹生饭。
  换了衣裳出来,温九凤从包里取出个罐头瓶子,“我去问村头杨大娘要了点大酱,跟鸡蛋炒个卤子,咱们吃拌面。”
  杨小志欢呼,“辛苦嫂子!你受累了嫂子!”
  温九凤:“……”她该回个为人民服务吗?
  杨小志也不知道都看了些啥书,彩虹屁吹得溜,偶尔溜大发了还挺让人想抠脚趾的。
  “那妈你明天记得把瓶子给杨大娘还回去,再送点红糖吧,她儿媳妇快生了。”
  于婉茹柔柔点头,“好,你喜欢吃这个酱,我明天多要点,正好从她们家摘点洋柿子(番茄),我送多点红糖和鸡蛋过去,让她儿媳妇月子里用。”
  于婉茹手里捏着她男人和大儿子那么些年攒下来的工资,还有杨大志的抚恤金,家里又有人在供销社,基本上是啥也不缺的。
  她们家现在两个寡妇一个孩子,也没个顶梁柱,更重要的是跟队里各家都处好关系。
  在农村,人情往来就是今天往你家借点东西,明天还他家点东西处出来的,温九凤并不反对。
  “妈你看着来吧,正好小志快考试了,给他做洋柿子炒鸡蛋补补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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