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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前雪 第13节

  第10章 沈家篇
  靳朝安从公司出来,也没说去哪儿,点了根烟,坐在车里静静地抽。
  他像是有点发呆。
  眼神没有刚刚在会上时,那么凌厉有神了,那会儿的他,是真的摄人心魄,可这会儿,他又显得些许落寞,可明明他才是胜者。
  彭晋和延悦都在前面,也不敢打扰他。
  延悦透过后视镜,发现三哥在盯着自己的手腕愣神。
  那手腕的纱布上,还有一个浅浅的红色唇印。
  电话这时响起,延悦接了起来,靳朝安也回过了神,他把目光收回,放向窗外。
  “三哥,”延悦挂了电话,回过头来汇报,“人跟丢了。”
  靳朝安一手搭着车窗,视线落在马路对面万清商业广场的巨型广告牌上,浅浅吐着烟。
  偶尔还咳嗽两声。
  彭晋难得开口:“三哥,您少抽点烟。”
  靳朝安不甚在意地摆摆手,又点了点延悦:“怎么丢的?”
  “说是被她发现了。一开始,她确实上了渔船,到了港口派出所,我们的人打听了一下,她除了向警察要了点钱,别的什么都没说。”
  “后来就坐船回国,回到仓南市,咱们的人说这个女人的警惕性很高,当意识到有人可能在跟踪她的时候,立刻报了一个当地旅游团去景区转了一圈,也就是在景区里不小心把人跟丢了?????,这期间她没有见过任何人,也没有给任何人打过电话。”
  靳朝安听后安静了几秒,随后把烟掐灭,声音有些喑哑道:“去医院。”
  ……
  靳朝安推门进来的时候,沈夏正在病床上躺着。
  她这会儿还在打着点滴,乌黑柔顺的长发披散着,乖乖穿着病号服,显得格外娇弱。
  沈夏看到靳朝安朝她走过来时,原本就红肿的眼眶,再次泛起了泪花。
  她依然躺在那里,定定看着他,一颗心脏,扑通扑通的,就要冲破了胸膛。
  靳朝安高高的个子,穿着深灰的西服,衬得他格外有些冷峻,他来到病床前,倒是没先看她,反而伸手捏住吊在半空的营养瓶,眯眼看了看上面的小字。
  “怪我么?”他问着,同时视线向下,又看了眼滴速,随后俯身给她调慢了一些。
  沈夏摇摇头:“我知道你有你的打算。”所以她不怪。
  她一直相信他不会死的。
  在景区等他的时候,她就慢慢反应过来,她啊,可能是被他“利用”了……对外说是陪她去散心,其实这所有的一切,包括旅游的路线,都是他早就计划好了的。
  但是她并没有生气,当她决定和他在一起,从此依附在他身边的时候,就决定无条件支持他的一切。
  靳朝安给她掖了掖被子,随后拿过桌上的苹果和水果刀,认真削了起来。
  “你受伤了?”沈灿发现了他手腕上的纱布。
  靳朝安淡然自若地削着苹果皮,也没遮掩。
  “怎么伤的?严重吗?”
  靳朝安:“被狗咬的。”
  沈夏的眼睛闪了闪,她突然看到了那块纱布侧面的唇印,很浅很浅,浅到如果不认真看,几乎看不出来的那种。
  她抿了抿唇。
  避开了这个话题。
  只是心里突然像被针扎了一下。
  “最近没人烦你吧?”
  “没,我一直住在医院,都挺好。”
  靳朝安点了点头,他削的苹果皮,到现在都没有断。这会儿,他那黑峻峻的眸子里尽是专注和认真。
  他把苹果切成小块,放在她一边的碗里,插上牙签。
  就放在了她的床边柜上。
  她其实,想让他喂自己的。
  做完了一切,靳朝安站起了身。
  “你要走了?”沈夏有些不舍。
  “累了。”靳朝安实话实说,他刚下飞机就去了公司,折腾了一天,确实是累。
  他没再过多停留,走到门口的时候,却突然转过身,正好对上她追寻的目光。
  “下周是你生日,想要什么礼物?”
  沈夏的脸上露出一丝喜悦:“你送的都好。”
  靳朝安勾勾唇角:“好好休息。”
  他出门的时候,顺手为她关了灯。
  ……
  庄灿回到北城。
  她先是找了个快捷酒店,借用了前台电话,然后就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等。
  一小时后,一个穿着灰色兜帽衫的短寸小伙拎着两个大袋子从出租车上飞快奔了下来。
  “老大!”
  庄灿赶紧接过他手里的东西,拍了拍他的肩,“辛苦你了,去开房吧。”
  博威:???
  庄灿:“想什么呢?我卡丢了!”
  博威:“哦哦好的!”
  房开好,多开了两天,拿到房卡后,俩人迅速上了楼。
  庄灿觉得自己快臭了,她一刻都不想再等,抱着博威带来的衣服就进了卫生间。
  终于痛快地洗了个澡。
  她这一路坐的绿皮火车,要多慢有多慢,密闭的空间里全是人,她觉得自己随时要炸。
  而且身上还有一股恶心的鱼腥味儿!
  博威看老大洗完澡出来,立刻从床上跳起来,嘿嘿道:“老大,你穿这身真好看。”
  刚才电话里庄灿让他给自己带身新衣服来,他就直接把他女朋友的衣服带来了,反正她俩身高都差不多,但是他老大的身材更好一点,所以衣服穿在庄灿身上,该紧的地方就显得更紧了。
  “你怎么不直接给我带身比基尼呢?”
  博威的小女友是夜店dj,风格基本都是吊带背心超短裙那类,庄灿这身还好,好歹上衣还能看,就是领口有点大,里面蕾丝边的内衣都快露出来了,不过庄灿还能接受,就是裙子实在太短了,庄灿感觉自己半个屁股在外面晃。
  “这样显你腿长嘛。”
  “滚。”她腿本来就够长了。
  “对了老大,”博威挠挠头,“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他跟庄灿其实从小就认识,不过那时庄灿还是个千金小姐,他不过是个街头小混子。
  六岁那年,他在超市偷东西时被发现,差点叫人当街打死,幸好被路过的庄灿救了。
  庄灿看他可怜,明明是差不多大的年纪,却孤孤单单流浪街头,便偷偷给了他好多自己的零花钱。
  博威以为这样的“小说情节”只是发生在他生活里的一场梦,可是梦醒了,那个像公主一样的女孩却还在。
  往后几年,庄灿也总是偷偷跑来这里找他,给他送零花钱,还一本正经地教育他要堂堂正正地做人。
  博威渐渐地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直到有一天,本该是庄灿来找他的日子,可是她却没有按时出现,从那以后,她就像是彻底消失了,再也没有在那条街上出现过。
  他心里虽然失落难过,但同时也明白,庄灿是千金小姐,而他是社会最底层的小混混,他平时混迹的这条街,是出了名的脏乱差,蝇营狗苟们的聚扎之地,他虽然不知道庄灿当年为什么会一个人误入这里,但他知道,那一定是个错误,她不会属于这里的,她的出现,只是他生活的一个意外。
  可是他还是有些不甘心,不愿放弃,这几年他在道上也混出了一些名堂,是以如今别人都叫他威哥。那个时候他利用自己的手段派人去查了查庄灿的底细,他知道她是高高在上的明月,他不能觊觎她的生活,但他还是忍不住,他发誓他只远远地看她一眼就好,绝不会出现在她面前,以他这种肮脏的身份玷污了她纯洁的生活。
  可是结果令他大吃一惊。
  庄灿走了,是和她的妈妈一起走的,至于去了哪个城市,没人知道,他也查不到。他所查到的信息只是庄灿的爸妈离了婚,她的妈妈带着她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消沉了一阵,便只把和她的这份回忆藏进了内心深处,成为一个永远不可告人的秘密。
  可就在五年前,突然间的一个陌生电话,却叫他心里掀起了一阵波澜。
  是庄灿给他打来的。
  他仍然记得那天,她在电话里大哭不止,他什么也没说,只紧紧攥着电话的听筒,想立刻飞到她的身边。
  事实上他也确实那么做了。
  ……
  庄灿盘着白花花的大长腿,坐在沙发上吹着头发,博威就仔细看了看她的侧脸,那好看的眉眼,压抑着内心深处的悸动。
  “想回就回来了呗。”庄灿关掉吹风机,抖了抖脑袋,忽然歪过头来看他,“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
  博威立刻打了个马虎眼,他知道她一旦发现他对她有那个心思,就绝对不会再用他的。
  五年前,她联系上他以后,就会时不时地帮她做一些事情,他只是想报答她,帮助她,能以这种方式留在她身边,他就很知足了。
  “感觉你黑了。”
  “滚。”胡说八道,庄灿也想黑点,黑点人就看着厉害一点,可惜她天生冷白皮,死活晒不黑。
  “真的,你以后别总在外面乱跑了,我在北城也算站稳了脚跟,以后我罩你。”
  “那我谢谢你了威哥。”庄灿也不再废话,博威还给她带了个新手机,她开机戳了戳,低头问道:“我让你查的事情怎么样了?”
  博威摇了摇头:“有点难度。”随后他从口袋里掏出张名片递到了庄灿手里。
  “目前只查到这。”
  庄灿看了眼名片,黑金配色,是一个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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