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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医手记之破窗 第11节

  沈恕戴上手套,忍着难闻的气味,逐件翻检那些内衣。我不好意思袖手旁观,只好在他身边蹲下来,强抑制着恶心,仔细查看染有层层污渍的被褥。
  翻看后,发现这些物品上都未见血迹。如果确如三驴子所说,大董是在这里被人用重物打击颅脑致死,那么凶手或许在作案时做了充分的防护措施,或许大董不是在睡梦中被杀害的。
  这时距案发时间已过去了半个多月,地面上的足迹已失去证物功能。而现场又没有尸体或凶器,我们只能寄望于发现血迹以证明这里确曾发生过凶杀案。
  可是环顾四周,白墙、黑土、荒草、河流,沉默而苍凉,并不见大片的血迹。而试图凭肉眼在这么大范围内搜寻到溅落在现场的微量血迹,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何况,即使幸运地发现暗红色的疑似斑点,我们也无法分辨它是人血还是动物的血,或者仅是某种色素沉着。
  沈恕站在汩汩流淌的河水边发呆,眉头紧蹙,似乎一筹莫展。其实流浪汉大董失踪,除了他并没有其他人在意。在这世上无牵无挂的大董可能挪了窝,可能流浪去了别的城市,也可能病倒在某个无人的角落,自生自灭。
  在我看来,沈恕无端来查证这起可能并不存在的案子有些庸人自扰,不过我还是不忍心看到他束手无策的样子,脱口道:“不然把局里警犬基地的血迹犬调来试试?”
  沈恕经我提醒,眼前一亮,说:“已经引进两个月了吧?还没经过实战,也不知道实际作用怎样,不妨牵来试试。”说这话时,他紧蹙的眉头展开了,似乎在茫茫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亮。
  血迹犬又叫血迹搜索犬,是警犬的一种。楚原市公安局在这个领域是短板,直到两个月前才从国内某沿海城市的警犬基地引迸一只史宾格犬,同时引进一名经验丰富的训练员。血迹犬主要应用于三个侦查领域:一是搜寻山野、树林、街头的可疑血迹;二是寻找经过清洗、粉刷、伪装的室内血迹;三是协助警方在较大区域内搜寻带血的衣服、凶器等证物。
  这次引进的是一只史宾格幼犬,没有实战经验,据训练员说,它在搜寻微量血迹和陈旧血迹方面还缺乏足够灵敏的气味反应;在分辨血迹的不同载体方面,比如血迹与草丛、泥土、铁器、砖石等物的混合气味,还需要加强训练。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我们不会动用这只史宾格幼犬。
  训练员王保保带着血迹犬东莱来到小白楼后面。
  王保保接到出现场通知时,颇为难了一阵,说血迹犬东莱还处于培训阶段,辨识血迹的能力尚不完善,现在出现场为时过早,一旦出现失误会破坏警员们对东莱的信心。可是经不住警犬基地主任的再三施压,王保保最后只好答应来试一试。
  二亮和可欣也闻讯赶来,他俩暂时放下手头上的其他工作,专程来见识被传得神乎其神的血迹犬的真实本领。东莱受到这样密切的关注,也难怪训练员王保保有压力。
  沈恕以大董留下的那堆破烂被褥为中心,画了一个直径约五十米的圈子,这是他根据三驴子的证词圈定的作案现场,他希望划定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帮助东莱提高鉴别血迹的精准度。
  东莱才一岁半,黑黄相间的毛色,中等体型,两只耳朵又长又大,直耷拉到下巴上来。乍看上去,东莱更像一只宠物犬,一副惹人怜爱的样子。直到看见东莱的眼睛,才令人悚然一惊,那双眼睛又黑又亮,精光四射,活像武侠小说中描写的武林高手的眼睛,可以明察秋毫之末。
  王保保引领东莱到那堆破被褥前,让它细细地嗅那味道。东莱尽忠职守,从头到尾无一处遗漏,它低头嗅的时候,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声。
  沈恕站得远远的,脸色沉静如水。我却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唯恐弄出什么动静来分散了东莱的注意力。这个没有报案人、受害人和证人的“三无”案子,却让沈恕牵肠挂肚地重视,我相信他此刻的平静只是做做样子,如果他的鼻子和东莱一样灵敏,恐怕他早就亲自上去东闻西闻了。
  其实,不夸张地说,沈恕在查案方面的“嗅觉”确实和东莱一样灵敏。
  东莱投入战斗时的状态和休闲时迥然不同。它全身的毛发都奓起来,两眼熠熠生辉,鼻翼一张一翕,以那堆被褥为中心,向四周地毯式搜寻。
  东莱首次出师,它的侦查结果是否精准可靠?能否作为立案或结案的依据?我心里没有一点把握。受到现场安静的气氛和东莱紧张的状态感染,我的手心都出了汗。
  东莱在距离那堆被褥直线十几米的地方突然站定,冲着鼻子下面的土地狂吠不止。这里已经靠近河边,泥土潮湿,青草稀疏。
  王保保轻轻地把东莱拉开,示意我们可以对这小片泥土进行勘查。
  我带着兴奋的期待,小心翼翼地把这片泥土一寸寸地、掰开揉碎地筛检过,结果却大失所望,别说陈旧血迹,连一滴疑似血迹都没有见到。
  我站起来向王保保和沈恕摊摊手,叹了口气。
  已经安静下来的东莱像是读懂了我的意思一样,又扬起头狂吠,声音尖锐而急促,像是在催我继续找下去。
  王保保也对这个结果不满意,黑着脸没说话。沈恕装作没看见他的黑脸,径直走向我,蹲下来说:“向下挖,说不定土下面有蹊跷。”
  他戴上手套,用双手一点点地抠那泥土。我犹豫了一下,也蹲在他身边,帮助他向地下挖去。二亮和可欣见状,也围过来帮忙。
  挖了许久,期间蹲得双腿酸麻,换了几次姿势,一双白色棉布手套的指尖处也磨出了小洞,才挖出一个两尺见方、深一尺多的土坑,可是除去湿土和砂石,一无所获。
  二亮向可欣使个眼色,似乎对这么漫无目的地挖掘没有信心。我也有些泄气。从警以来,多么可怕、诡异、血腥或令人作呕的现场我都勘查过,但那些现场都有明确的目标,而现在,我越挖越感觉有些胡闹,甚至怀疑我们几个会不会成为局里的笑谈。
  直到沈恕再次用力挖出一杯泥土后,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那把泥土混合着紫黑的颜色。是的,河边的泥土有些潮湿,颜色黑黄。可是沈恕挖出的这把泥土被什么东西染得紫中透黑,而土坑下面,有大片的泥土都浸染着这样触目惊心的紫黑色。
  对于久经犯罪现场的我们来说,这种颜色再也熟悉不过了,这是鲜血,大量的鲜血与泥土混合后呈现的颜色。
  我们惊喜过后,不约而同地转头去看东莱和王保保。王保保轻轻拍一拍东莱的头,目光中带着无比的爱怜和荣耀,然后笃定地说:“这是人血,我打包票,人血和动物的血,东莱从未搞混过。”
  经测试,从泥土中分离出的血迹,折算成新鲜血液几近一千五百毫升。一个正常人流失这么多血液后,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将必死无疑。
  从那堆被褥中提取到大董的体液和体毛,经dna比对,与泥土中血迹的契合度达到99.9%,可以确定这就是大董的血迹。
  相对确凿的物理证据加上三驴子的证词,刑警队在此基础上正式立案,追查大董或其尸身以及凶手的下落。
  东莱经此一役后名声大噪,楚原市刑警支队的每个侦查员都对它的事迹津津乐道,都说以后调查移尸案、藏尸案、抛尸案等等,将更有信心。
  沈恕趁热打铁,接着对另外几名失踪流浪汉的栖身地进行搜检。马三、傻宝和储波留下的小窝里除去脏兮兮的被褥和衣物,并无更多的发现。小叶的栖身地点却和大董遇害现场类似,经东莱搜寻,找出埋在泥土里的大量血迹。
  至此,侦查员们有九成把握,认定大董和小叶已经被人杀害。而马气、傻宝和储波三人,虽暂时无法确认其生死,但去向不明,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如果这五起疑似命案落实,同时也不能排除还有未被沈恕和三驴子注意到的其他流浪汉被害的可能,那么这将是极罕见的、骇人听闻的、专门针对流浪人员的连环凶杀案。
  凶手是一人还是多人?作案动机是什么?
  6
  2014年11月2日。小雨。
  楚原市两洞桥。
  沈恕再次找到三驴子了解情况,三驴子却未能提供更多线索。沈恕提醒三驴子注意自身安全,并建议他暂时住进收容站去。但三驴子却不肯去,说住在外面更自由。
  两洞桥下曾与马三同住的流浪汉还卧在那里,可惜他是个聋哑人,又不识字,我和沈恕用半通不通的哑语同他比画了半天,什么也没“说”明白,只好作罢。
  倒是卖羊肉串的张丰乙远远地看见我们,就热情地打招呼。我东奔西走了大半天,又饿又乏,闻到羊肉串的香气,立刻挪不动脚,索性在小摊前的板凳上坐下来,开两瓶橘子汽水,递给沈恕一瓶。又让张丰乙烤五串羊肉串,多加孜然和辣椒。
  沈恕不吃羊肉串,就向张丰乙询问两洞桥下流浪汉们的活动情况。张丰乙常年在两洞桥旁卖羊肉串,虽然他自己说不怎么留意流浪汉们的动静,但他十分健谈,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不过他说来说去,都是眼睛底下那点事,并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沈恕听着就不怎么起劲。
  张丰乙热情地给沈恕递上一串肉串。
  沈恕摆摆手说:“吃不惯那东两。你曾经接触过警察行业?”
  张丰乙一愣,说:“你怎么知道?”他这样反问,等于就是承认了。
  沈恕说:“你说话时提到‘重点人口’和‘两劳释放人员’,那是警方常用术语,普通人说话时很少用到,老百姓的大白话是‘社会混子’、‘劳改犯’,所以你对警察这行一定有足够的了解。”
  我见张丰乙佩服不已的表情,忍不住笑道:“在沈支队面前,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能被他看出些蹊跷,我早就习惯了。”又对沈恕说:“我和丰乙是老邻居了。十几年前他家住在我家楼上,那时候他上高中,最人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警察,隔三差五就来找我父亲请教问题,特别刻苦好学。可惜由于身体原因,考了三回警校都落选了。”
  张丰乙的神情有些黯然,伸出左臂说:“小时候淘气摔断了胳膊,找蒙古医生接的,长好以后总是伸不直。按说不影响正常生活,可是要考警校就差了那么一点。”说完举起胳膊抡了一个圈子,以示手臂功能正常。
  沈恕叹了口气,说:“世上的事,不如意的更多些,你现在自食其力也很好。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做一名医生,谁知道却阴差阳错地成了警察。”
  我第一次听见沈恕谈论他少年时的理想,有些诧异,不由得瞪大眼睛,说:“原来你最想干的是我的差事,好啊,咱俩换换,我早就干腻了。”
  7
  三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三驴子的供词成为眼下最有价值的线索。
  首先,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侦破本案的关键所在。如果确实如三驴子所说,凶手谋求的是流浪汉的人体器官,逻辑上说得通,同时也可以解释凶手杀人后转移尸体的做法。可是,沈恕却一直持怀疑态度,因为人体器官的买卖或移植,都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简单。人体器官移植之前需要经过验血、配型等系列医疗程序,而大董等受害者既然不同意出售自己的器官,那么这系列检查也就无从谈起。凶手杀害流浪汉后摘取器官牟利的动机就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这种说法不足采信。
  从专业角度,我赞同沈恕的分析。楚原市确实存在人体器官地下买卖市场,但那是建立在两厢情愿的基础上。器官不是珠宝财物,强买强卖做不成生意。
  可是,否定了这个动机之后,凶手的作案目的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流浪汉身无长物,凶手甘冒奇险犯下这系列凶杀案,总不会一无所图吧?
  三驴子提供的第二个重要线索是凶手的样貌。其中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左肩有文身;二是后脑勺秃顶,但四周有头发;三是身材高大壮硕,比遇害的大董高半头。符合这些特征的人,在楚原市屈指可数,要找出来并不需要花费太多力气。
  二亮几乎一拍脑袋就想起一个:家住苏相屯、打老婆的二虎子。那天二虎子在大马路上暴打他老婆连香,被二亮制住。二亮记得清清楚楚,二虎子生得五大三粗,后脑勺锃亮,左肩膀上纹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这些特征无一不与三驴子描述的凶手高度吻合。
  可是,在三驴子提供的线索里,到底有多少假话,目前还很难分辨。他对凶手外貌特征的描述,几乎就是明确地指向二虎子,考虑到他曾到二虎子家偷钱的情节,不能排除他有意陷害的可能性。这样一个未成年的社会边缘人提供的证词,很难被法庭采信;警方在查案时,也会对他的说法进行甄别,以免多走弯路或者误伤无辜。
  不过,沈恕还是决定,与二虎子正面接触,如果他真是凶手,不妨伺机引蛇出洞,以获取铁证;如果他不是凶手,那么三驴子诬陷他,除去偷钱的事,应该还有其他积怨,或者可以从他身上得到更多线索。
  在正面接触二虎子之前,沈恕查看了他的档案。他今年三十四岁,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九十八公斤。自由职业,主要以倒卖南北省份的应季蔬菜赚取差价为生,有时也充当长途货运汽车的副驾驶兼保镖。已婚,育有一子一女,曾因打架斗殴被刑事拘留一次,劳动教养一年,无其他前科劣迹。
  二虎子是楚原市苏相屯的坐地户。在当地的口碑毁誉参半,喜欢他的说他本质不坏、热心肠、孝敬父母,不喜欢他的说他流氓习气重、好打架、不务正业。不过除去打架外,二虎子似乎并没有其他坑蒙拐骗偷之类的劣迹。有意思的是,他常年帮助一名鳏居的老人,免费照顾其饮食起居。
  总之,这是个性格复杂的人。据沈恕后来说,他在研究完二虎子的性格特征后,就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至少他不是重点怀疑对象。沈恕认为,杀害大董以及其他流浪汉的凶手,性格阴险、沉郁、冷血、毒辣,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而无论从档案记录还是熟人的口碑中来看,二虎子都未表现出这些特点。
  进一步的调查表明,大董遇害的前后一周内,二虎子都在外地做生意,没有作案时间。
  然而,三驴子描述的凶手外形却几乎是为二虎子“量身定做”的,这不外乎三种可能:第一,三驴子亲眼目睹的杀害大董的真凶与二虎子非常相像,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那些外形特征过于鲜明,加上肩膀上的文身,除二虎子外,楚原市很难找出完全相似的第二个人;第二,三驴子看错了,根据自己的想象杜撰出凶手的样子,这在犯罪心理学上能够成立,前提是三驴子曾经见过二虎子,并且在内心深处把他定义为“恶人”的典型形象,这样,他在极度恐惧的情形下,就会产生凶手就是二虎子的幻觉,甚至连自己都深信不疑;第三,三驴子有意诬陷二虎子,那么,在此之前,三驴子一定被二虎子欺负过,所以才怀恨在心。
  鉴于三驴子曾经到二虎子家偷钱的“渊源”,侦查员们更倾向于第二和第三种可能性。
  沈恕与二虎子正面接触时直截了当地提起三驴子,二虎子瞪圆眼睛,粗门大嗓地表示不认识,从没见过名叫三驴子的人。然而,当沈恕描绘了三驴子的模样和打扮后,二虎子才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他,那个小地癞子,被我收拾过。”
  原来三驴子的确在二虎子手底下吃过亏。据二虎子说,三驴子手脚不干净,小偷小摸不断,而且不论大小贵贱,见什么偷什么。二虎子从南方倒回来的蔬菜被偷了几次,气得心头冒火。他熬着性子守了几宿,终于在三驴子偷菜时把他抓了个正着。二虎子是个无法无天的愣头青,从未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把三驴子捆绑起来,自己则端着酒壶酒杯坐在一旁,逍遥地喝着酒,间或踢三驴子一脚、打两个耳光或骂上几句。一直折磨三驴子到天亮,才把他放走。
  三驴子吃了不少苦头,虽然只是皮肉之苦,筋骨并未受伤,却因此对二虎子怀恨在心,后来到二虎子家偷钱,甚至诬陷二虎子杀人,都是由此而来。不过,这只是侦查员们的合理推断,永远也无法得到证实。因为当沈恕想再次讯问三驴子时,却发现他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失踪了。
  三驴子的藏身地很多。一处在火车站的围墙外,这里方便他随时翻越围墙,爬到进站的货车上偷东西;一处在铁西区建工桥下面,这里较偏僻,行人和车辆稀少,城市执法部门懒得来管,三驴子在这里搭了一个窝棚,里面还有个土火炉,天冷时就在这里栖身;还有一处在美食街背面的胡同里,可能是因为三驴子人小嘴馋,在这里有更多机会吃到免费美食。
  沈恕找不到三驴子,就让辖区派出所帮忙寻找,仍旧一无所获。
  沈恕心中有了不祥的预感,又到警犬基地申请东莱协助。
  这次东莱依然不辱使命,再次建功。
  8
  2014年11月2日。
  楚原市某美食街后胡同。
  在火车站围墙外和铁西区建工桥下都无功而返,王保保又带领东莱到美食一条街背面的胡同里。这是一条狭窄的胡同,仅容两个人并肩通过,是美食街的商家堆放垃圾和排放污水的地方。胡同的地面泥泞肮脏,污水横流,臭味熏天。很难想象仅数米之隔的街道上,数百种卖相精美、香气扑鼻的美食诱惑着游客们的味蕾,而后面却是这样一片破败不堪的景象。
  三驴子栖身的窝靠着一堵墙,仅有窄窄的一条,下面用几块砖撑起一块木板,离地面约半米高,上面胡乱丢着污秽不堪的被褥。
  东莱一走进胡同就投入战斗状态。它沿着墙壁向前推进,东闻西嗅,不放过一寸地方。虽然有过上次的成功经验,但这里的地理环境相对特殊,各种肉类混杂在一起而形成的刺鼻气味,难免会影响东莱的嗅觉和判断。我们手心里都捏着一把汗。
  东莱渐渐来到一面墙壁的尽头处,忽然间奓起两只耳朵,浑身的毛发剧烈抖动,对着墙壁上的一道污渍狂吠起来。我和沈恕对视了一眼,难掩忧喜各半的复杂情绪,到底是有所发现,三驴子凶多吉少。
  机警狡猾的三驴子,真的会丧命在这里吗?我想起三驴子那张稚气未脱却又老于世故的脸庞,不禁有些难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也许,三驴子本来有机会逃过这场劫难。
  可是,我们是警察,而不是神仙,我们不能预知生死。如果不是由于沈恕精湛的业务能力、固执的坚持、强烈的责任感,也许至今也不会有人察觉流浪汉遇害的案子,也许还会有更多的流浪汉不为人知地死去。
  我愈加尊敬沈恕,甚至还有些感激。他和我一样,见过太多的生命消逝,年轻的、年长的、健康的、疾病的、富贵的、贫贱的等等,所有生命在死亡面前都轻飘飘的不值一提。所幸的是,他的心没有因此而麻木,依然保有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为每个人的生存权利而鞠躬尽瘁,这样的人作为这座城市的首席刑事侦查员,是市民们的幸运。
  墙壁上那道引起东莱狂吠的污渍,混杂在许许多多的污垢中,毫不起眼。它只有两厘米长,从上至下呈蝌蚪状,上端呈圆形,拖着一条细细的尾巴。这是液体溅到墙上后向下流淌形成的痕迹。
  我对这块污渍拍照留证后,小心翼翼地用一把薄薄的刀片把它刮下来,收到证物袋里。
  沈恕站在旁边密切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压低声音问:“是脑浆?”
  我几乎要哭出来,说:“是。”即使作为法医,也并不是有很多机会处理熟人的遗体,何况三驴子还是个孩子,此时他留给世界的,只剩这一点混合了油渍和尘土的脑浆。当然,我还要对这滴脑浆进行检验以确认遇害人,不过我有种强烈的直觉,它就是属于三驴子的。
  东莱在污水沟边又吠叫起来,我感觉胸口猛地抽搐一下,有些喘不过气来。我勉强挪到污水沟边,蹲下来,在东莱指引的位置翻找。我挖出一把恶臭的污泥,沥尽后,手心赫然出现一小块皮肉。虽然已经被污泥浸泡得苍白起褶皱,却依然可以辨认出这是人的皮肉,约指尖大小,事实上,它就是一截被切断的指尖。
  我浑身都在颤抖,恶心的感觉也一阵阵袭来,有什么热热的东西涌到喉咙口,就像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人类尸体时的感觉,恐惧、抵触、难过,想远远地逃离,翻江倒海地呕吐。
  现场没有更多的发现。东莱又一次立了大功,它跑回王保保身边,高昂起头,骄傲地摇着尾巴。我却像虚脱了一样,置身于这个肮脏、阴郁、惨烈的犯罪现场,头晕目眩。
  虽然只发现一滴凝结的脑浆、一块削断的指尖,但却是流浪汉连续遇害案中证物最多的现场。这进一步坐实了沈恕的判断,也足以让这起牵涉多条人命的隐蔽罪案引起公安局高层的重视,刑警队可以名正言顺地调动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案件的侦破中来。
  9
  六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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