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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铁牛兄弟,请替我舀一碗清水,一把刀,一块净布。”
  都是寻常物件,取之也无妨,铁牛当即吩咐了人去寻,片刻工夫,沈甫亭要的东西便摆在了眼前。
  沈甫亭拿着一碗清水看向众人,“各位所说的不老酒不过就是假象,一碗清水也可以制成你们口中所说的不老酒。”
  人群中当即发出一声嗤笑,“不可能,不老酒怎么可能用清水就可以做成!你知道我们族中有多少垂垂老矣的人吗,你看我们哪一个像是老者?想要骗人也不找些好点的借口,真把我们当成傻子看待吗?!”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们别想逃脱罪责!”
  沈甫亭淡笑不语,伸手拿刀放在火上轻烤,片刻后,拿过白布擦拭干净,在怪物身上割了一道口子,接了一滴血在碗中,微微晃匀。
  又将碗中清水抹了少许在族长苍老的额间面皮上,那一块皮肤瞬间变化,慢慢恢复了皙白,变得饱满有弹性,甚至没有一道褶子。
  村民见状惊愕不已,纷纷上前细看才确定不曾眼花,不过片刻间,那皮肤又开始慢慢腐朽,竟比刚头还要苍老褶皱。
  一众村民瞠目结舌,左右相顾,皆是满眼不可置信。
  “这……这怎么可能……?!”
  沈甫亭见他们看得清楚,才放下碗,一边拿过净布擦拭了手,一边平静开口,“你们的族长是人,亦不是人,他是被怪物的血沾染的人,和怪物心意相通,算是一只披着人皮的怪物,这怪物的血能让你们维持表相一段时间,可也不过表面功夫。”
  他话间轻描淡写,仿佛这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般轻巧,“养活怪物需要人肉,而你们要容颜不老,你们的族长便想了个“好”法子……”
  他话中并未点明,村中顿时一片寂静,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可即便是再蠢笨的人也听得懂他话间的意思。
  怪物吃的便是刚生下来的婴孩,而他们拿自己的骨肉生养了怪物。
  阿泽用怪物的血给了他们短暂的幻觉,也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爱戴和族长无限的权力。
  铁牛面色瞬间苍白,不由后退了几步,“这些都是真的?!”
  “我没有必要骗你,我们刚头若是想要离开这里,你们根本拦不住,在此地耽误不过是想要将真相告知你们罢了。”沈甫亭话间平静,一旁的火把映得他玉面若隐若现,眉眼似含仙者的悲天悯人,又似无情无感的淡漠。
  “不可能!不可能!那我的孩子是被这些东西吃了吗?!”人群中一个男子突然崩溃大叫,引得人群中一片骚动。
  沈甫亭坦然看去,“你们若是不相信,接下来不碰这些酒,自然会恢复原来的模样。”他这样的人根本不屑于说谎,那磊落平静的做派叫人不得不信服。
  铁牛腿间一软,猛地跪倒在地,眼中尽是难以置信。
  为了不老酒,他献上了七个孩子,整整七个!
  哪一个不是心头肉,他还有一个软嫩嫩的女儿,刚出生的时候,抱在手里几乎都没什么重量,他舍不得便藏了一阵,最后还是献了出来,那时她都会对自己笑了,那小眼儿水汪汪的,看着心都要化了……
  家中的妻子也早早疯癫了去,他到如今妻离子散,原本以为是为族中大事尽一份力,却不想到头来竟是这么荒唐的骗局!
  村中幽幽起了低泣声,他一时难掩悲戚,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我不相信,这不可能,你一定使了什么障眼法!这绝对不可能,阿泽不可能这样骗我们!”许是眼前的事实太过残忍荒谬,人群中还是有人不信。
  “凡人不可能长生,容颜也会老去,由生到死乃是寻常,时辰到了,尘归尘,土归土,半点不由人。”沈甫亭话间低沉悦耳,掩不住的磁性,听在耳里无端叫人把持不住。
  他拿过火把,缓步走到酒窖外头,随手将火把扔进酒窖,火舌顺着酒缸上盖着的黑布燎过,入了酒缸火光一下放大,窜到了房梁之上,噼里啪啦一阵响动,巨大的火光冲天而去,映得这一处亮如白昼。
  里头的血腥味被阵阵酒香和烟熏盖掩过,没有人能想到里面会有这么多无辜的婴孩死于非命。
  悲伤难过,惊恐害怕,最后通通归于绝望,再有人不信也架不住眼见为实,真相再残酷也要吞咽下来。
  “所求过多才有所苦,与其人不人鬼不鬼的活在世上,倒不如顺其自然,死者已矣,善恶皆有所归,各位好自为之。”
  山中的清风缓缓拂过,火光映得眼前人面若冠玉,眉眼清隽,若说公子颜如玉,不及风姿世无双。
  皮相惑人,骨相更甚,面容可以随着年岁模糊淡去,可一个人的气度风华永远不会随时间淡去。
  锦瑟静静看着满天的火光,视线落在沈甫亭身上,一语不发。
  第15章
  一场火烧了整个酒窖,连同里头的婴孩,冤魄安息归于平静,这荒僻的畸形村落再也没有了所谓的青春不老,只有无限的悲痛和绝望。
  铁牛赶着牛车领他们一路去了镇上,一路上默然不语,到了快要别离时才开口,“多谢恩人与我们道明真相,若是……若是能早些遇到你们该有多好……”
  可惜没有这么多若是,每一步走来都不会有回头路,他们愚信,将假的当成了真的,将怪物当成了神仙,甚至相信他们献出去的孩子会记在神仙的薄子上,得了好功德,也成了神仙,没想到……
  或许还需要许多时间才能平复这一场愚昧无知带来的绝望,而有些伤口永远都不可能随时间复原。
  春日阳光大好,万物复苏,一切都是初生的美好,可他离去的背影却与春日格格不入。
  众人也从这一场令人身心俱疲的祸事缓过劲来,在镇上寻了一家客栈安顿下来。
  这镇上麻雀虽小,却也五脏俱全,许是赶上了市集,贩夫走卒穿行长街上,吆喝叫卖声不断,沿街摊子铺一路而去,望不到尽头。
  河岸上还搭了戏台子,上头咿咿呀呀唱着戏,隔不远处还有杂耍班子,里里外外围着人,和荒郊村落的灰暗寂静完全是两个世界。
  葛画禀见外头热闹,当即开口张罗,“既然来了这处,不如我们先休整一日再启程回京,反正这里离京都也不过大半日的光景就到了。”
  纪姝闻言当即点头,受了这么大的惊吓,自然不敢再在屋里呆着,大家在一块才觉安全。
  葛画禀见纪姝应允,又看向两个不合的,伸手替二人倒酒,“锦瑟姑娘,沈兄你们以为如何?”
  沈甫亭伸手扶过酒盏,“随葛兄安排。”
  锦瑟闻言轻哼一声,以手托腮看向沈甫亭,意味深长,“沈公子还真有闲情雅致,肩膀上难道没有掉块肉吗?”
  她纵横妖界这么多年可从来没做过打手,昨日被他逼得清除了这么多障碍,又怎么可能轻轻揭过,不折腾他一番可实在说不过去。
  沈甫亭眼帘微垂,隐约显出几许危险意味,端起酒盏一口饮下,才微微抬眼看向她,眼中神色已然尽敛,“姑娘挂心。”
  锦瑟闻言不语,视线微微下移落在他的肩膀上似笑非笑。
  纪姝见二人情形,一时也忘了村中的可怕血腥,面色微微沉下。
  葛画禀见他们没有再那样剑拔弩张,还以为是同生共死之后,大家都成了患难之交,感情自然不同于往日,却不想座中只有他一人是这样想的。
  夜幕降临,戏台子上依旧连轴转,到了夜里街上反而更加热闹,摩肩接踵,来往应接不暇。
  一行人出了客栈,往街上闲逛而去。
  锦瑟很少去人多的街上闲逛,瞧得眼前琳琅满目,不知不觉便离了队。
  葛画禀见她走得远便不自觉跟着照顾些许,他本就尚武,一个姑娘家能将外家功夫练得这般如火纯青,必然吃了不少苦头,放眼京都,又有哪一个女子有这般本事,叫他如何不另眼相待?
  沈甫亭走着不快不慢,渐渐便和他们一行人拉开了距离。
  纪姝不由停下脚步,走到他身旁,见他停在一匹半人高的雕木马,不由开口笑问,“公子可是喜欢马?”
  沈甫亭确是爱马之人,可即便有兴趣也不过是看一眼,毕竟这么大的马雕不好带,他素来是个不喜麻烦,再喜欢的东西,若是带来诸多不便,也会避之。
  他微微颔首,“雕马的人想来也爱马,才能雕得这般栩栩如生。”
  摊贩见着沈甫亭气度不凡,一看就是个出手阔绰的主儿,连忙笑着上前,“公子好眼力,这马可是雕工一流,从边疆那处流进来的宝物,您看要不要带一件儿。”
  若是寻常人必然会顺着喜好劝之,纪姝何其聪慧,一眼就看出他即便喜欢,也不愿意平白添这个麻烦,便开口笑语,“我们再看看别的罢。”说着冲沈甫亭做了个眼神示意快走,模样多了几许女儿家的活泼和俏皮,很是招人眼。
  沈甫亭闻言一笑,随之一道往前而去,小贩又多叫卖了几句,见这生意做不成,只得作罢。
  纪姝不想这么快上前与他们汇合,便慢慢放缓了步子,路过一脂粉摊子就近停了下来,拿起摊子上的银簪子端看。
  沈甫亭看了眼摊子上的东西,难得看不懂什么是什么。
  纪姝见他这般不由开口揶揄,“公子想来不曾见过这些胭脂水粉罢,这些都是我们女儿家涂在面上的东西。”
  沈甫亭扫了一眼没什么兴趣,闻言客套笑言,“确实不曾见过。”
  纪姝闻言掩唇轻笑,笑过后忽而又想起什么,“公子去了京都可有久留的打算,还是说要回家中继续做大夫?”
  “此去京都乃是游玩不会久留,家中事务繁杂,我也不过是寻了时机脱身须臾罢了。”沈甫亭坦然回道,似半点不觉做大夫有什么不妥。
  纪姝闻言眼中眸光微微闪烁,脸上的笑也淡了几许,她这样的世家断没有可能嫁给一个大夫,况且他似乎并无大志,甚至都没有进宫做御医的打算,便是再好又能如何?
  可这人风姿太盛,叫她断了心思又不舍难受,真真是个磨人的祸害!
  她失态过后,复又看向手中的簪子,“这簪子真好看,虽然做工有些许瑕疵,但却不乏新意。”
  “姑娘喜欢就带了罢,就五钱银子,实惠得很。”摊主是个婶子,从来没有见过纪姝这般好看又出挑的姑娘,见她举止衣饰皆是不凡,自然也知晓不是买自己这处东西的人,一时紧张的话都说不利索。
  身后的双儿连忙上前欲要付钱,可伸手摸了袖子,才发现钱袋子忘记拿了,一时慌里慌张看向纪姝,“小……小姐,奴婢忘记带银子了……”
  纪姝心中本就不爽利,闻言不由冷了俏脸,“双儿,你为何总是心不在焉,若是再如此,便自己回纪家去。”
  双儿一时吓得面色都白了,“小姐,奴婢再也不敢了,求再奴婢给一次机会,往后奴婢一定妥妥当当的!”
  “姑娘莫要气恼,不是还有这位公子在吗,情郎送东西可不是常有的事?”婶子见着二人越觉登对非常,少不得语气暧昧。
  “不是,你误会了,我们是朋友……”纪姝闻言面色微红,笑着将簪子放回去。
  婶子见状当即拉了下脸来,合着站了这么久,连一根簪子都不买,白挡了她后头这么多生意,正要开口寒碜。
  便见沈甫亭伸手摘下腰间坠着的玉佩,开口解了围,“在下身上也没有带银钱,便以这块玉佩换之,不知掌柜可否行个方便?”
  这有什么不方便,这玉佩一看就是价值不菲,来换一根五钱银子的簪子,傻子才不乐意!
  婶子忙伸手去接,“方便方便,哪能不方便,公子还要什么尽管挑,便是这桌上的全给你们也无妨!”
  便是桌上的全给,也不及玉佩一毫,纪姝如何不知道这其中价值,连忙伸手阻止,“这可使不得,太不值了。”
  沈甫亭倒没什么所谓,“这玉佩不过寻常物件,在我眼中与簪子并没有什么区别,纪姑娘不必放在心上。”
  拿一块玉佩换五钱银子的簪子,若是寻常人来做多少是在逞强,可他做来偏偏就是风雅之事。
  哪个女子不喜欢这样的男人?
  纪姝闻言不由笑开,当即取下了头上的宝蝶镶玉簪,换上了简朴的银簪,抬眼看向他,眉眼颇有女儿家的娇羞,“好看吗?”
  一个声音突兀闯了进来,似替沈甫亭回道:“好看。”
  二人一道看去,便见锦瑟站在不远处静看着他们。
  葛画禀见沈甫亭和纪姝站在一块儿,神情颇有些似若有所思。
  纪姝眼中的笑瞬间淡下,划过一丝懊恼,她竟因小失大,反将葛画禀推远了去。
  锦瑟缓步走近,看了一眼纪姝发髻上的簪子,“沈公子好眼光,送的东西也很讨女儿家欢心,只不知有没有我的份?”
  沈甫亭闻言倒没有拒绝的意思,“在下先前弄脏了锦瑟姑娘的衣裳,不知现下再用一件衣裳做赔可好?”
  区区一件衣裳就想打发了她,未免想的太简单了些。
  锦瑟闻言轻笑一声,细白娇嫩的手指向了纪姝发髻上的簪子,“衣裳就不必了,我瞧着这根簪子很是讨巧,你便将这根簪子送给我做赔礼罢。”
  沈甫亭闻言看向她默然不语,这般挑事的要求自然不会应允。
  纪姝面色微僵,连神经大条的葛画禀也感觉到了这诡异的气氛,想要开口缓和,又不知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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