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都市言情>重生之极品太子> 第两百九十八章:征途(二)

第两百九十八章:征途(二)

  罗恒讨厌熊孩子,不过对这种萌点爆棚的小萝莉是没有任何抵抗力的。
  这个时候,他天生的亲和力就发挥了作用,很快就跟小萝莉熟稔起来,并且知道了小萝莉的名字,叫马小丫,当然是小名,大名是马馥媛,很拗口,真实身份,是马爷的女儿,晚来得女,爱得不行,这从马千瞩书房里放着许多儿童读物和童话书就可以看得出来。
  “哥哥,爸爸叫我来叫你上去找他,他在天台等你。”马小丫萝莉稚气地说道。
  罗恒点了点头,出了书房。
  他是说怎么在马千瞩书房没碰着他,原本还以为外出了,没想人在天台。
  看来这位马爷是喜欢在天台谈事儿了,不会是跟《无间道》学得吧?
  不过想想也不可能,这位香港警匪巅峰之作,要到明年才上映。
  罗恒离开书房,穆青青抱着马馥媛小姑娘说着闲话,心里却是起了些涟漪。
  秋阳烂漫。
  窗外云层千叠,而她的思绪早不知飘到了那多云儿身上。
  她身处上海滩这个流金淌银也涕泪泣血之地,早就见惯了浮华,还在青春年华,就有一种千帆过尽的苍老心态,于男女情事,早就没了跟浪漫、激情、狗血这些词汇有关的念想。
  她是知道的,这个世间,有一种类型的男子,是能坏人心水的。
  你遇见了他,必定会忍不住心旌摇曳,而他不一定会接受,也许今天对你热情如火,也许明天就能对你陌然相对。
  因为他是静而广大的,广大到沉默如夜。
  即使有女心明月照耀,也不见得惊动。
  他或许心中广大到能藏着星辰大海,或许狭小地仅仅只能容下一个人。
  就像金庸书中的故事。
  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
  很多年后,当林朝英在古墓里弹起《淇奥》时,想起那个和自己旗鼓相当,却不能如三潭印月般相映相亲的男人时,心里一定酸楚难言。
  程瑛救了受重伤的杨过,却不以真面目示人。当杨过醒来时,看见程瑛在纸上反复写着一句话:“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以杨过的聪明,对程英的心思当下有所感知。因是喜欢程英人淡如菊心似水的从容,隐带娇羞。也爱这样情感的表达,含蓄丰满端然可亲。然而最终两人还是散落天涯,因为那个人,心中其实也仅仅有他姑姑而已。
  不止程英,包括陆无双,公孙绿萼,甚至郭芙,那个不是被这位风一般的男子坏了心水?
  一见杨过误终生,仅此而已。
  而罗恒,想来也是如这般的男子。
  有时候,遇见君子。
  也不见得就是快乐的事。
  那遇见的,是登徒子呢?
  穆青青微微摇头,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不是她的境界能参透的,那就何必多去想呢?
  搁在一边,时间会冲淡一些。
  ……
  马千瞩将会面定在天台,罗恒本来以为这位向来不怎么按寻常路子出牌的马爷会穿着长黑风衣,戴着墨镜,叼着雪茄跟自己讲话,心里都在酝酿那种大风起兮、舍我其谁的气概了,那知道上了天台,那画面顿时美得他不敢看了。
  堂堂上海滩传奇人物,马千瞩马爷,穿着一身厨师服,上面油渍斑斑,面前架着一头硕大的猪,下面炭火噗嗤爆鸣,油烟混着肉香,忍不住让罗恒吞了口水。
  马千瞩油光满面,正全神贯注地拾掇手里的乳猪,看技术肯定不是第一次,甚至称得上颇为娴熟。
  罗恒环视一番,天台上还有一只野猪头,狰狞血腥,瞬间反应过来,马千瞩离开上海这几日,据穆青青所言,是和几个驴友去长白山猎熊去了。
  看着架势,熊不一定猎到了,但却是整了头野猪。
  东北老山林子里,素来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话,也就是山林子里,最可怕的不是熊孩子,更不是东北虎,而是野猪。
  这玩意儿皮糙肉厚,一身皮毛还老爱在泥浆和松脂上摩擦,粘连一边,整一钢盔铁甲,兼且脑袋秀逗,属于那种我饿了我要惹你,我不饿闲的蛋疼也要来惹你,你要惹我,那咱就不死不休那种。
  马千瞩能成功猎到这头将近三百斤重的野猪,却是本事不错的了,要知道,就穆青青告诉罗恒的,他们那一波富豪,不仅不喜欢枪猎,甚至连弓猎都很排斥,特别崇尚最为直接而血腥的刀猎。
  那一把猎刀猎野猪是什么概念?
  这画面也挺美,生猛的一逼呀,罗恒自诩是决然办不到的。
  天台上,除了马千瞩,另有三个中年人,都是肤色黝黑,体型健硕那种类型,在旁给马千瞩打打下手。
  乍一看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伯伯,不过看气度气质,罗恒还是可以确定,这几个中年人都不是一般人,想来估摸着就是马千瞩那帮富豪驴友了。
  马千瞩见罗恒来,也不客气,招呼他过去帮忙,顺便给他介绍,说这三位伯伯,都算是东南五省的餐饮大亨,手里面百年名店无数,各种资源更不必多言。
  罗恒瞬间明白过来,原来马千瞩早知道他的来意,这是提前给自己铺路了,连忙一一见过。
  期间谈到罗恒对于汉唐的规划,三个中年人都夸了句年轻有为,却是变现地不是那么热切,更像是纯粹给马千瞩面子的敷衍。
  罗恒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打破僵局,马千瞩却拍了拍他的肩膀,暗示他不急,又大声说小恒啊,这世上,啥事儿都没有吃东西重要,这人要不能吃,那就啥事儿也干不了,离死不远了。
  尤其是你们这种年轻人,更是要能吃,今儿你别的甭想了,咱们先吃,吃饱喝足了,再谈事儿。
  罗恒不是驽钝之人,瞬间明白这是要自己把三位叔伯陪高兴了,连忙乐呵呵答应。
  尽心给马千瞩打下手,不一会儿,野猪肉上桌,五人一桌,切了起码二十斤肉,桌上放了足足八瓶五粮液。
  罗恒看了看牌子,是巴拿马金奖纪念酒,价位约莫在二十七到二十八万之间。
  也就说,这顿天台野餐,抛开千金难求野猪肉不算,光酒钱就破百万。
  罗恒再次土鳖了,果然土豪的生活一般人看不懂呀。
  至于罗恒为什么能一眼报出近乎所有奢侈品大抵价位,那肯定是下过一番苦工的,生意人吧,总得能人所不能,天性他还有一个好记性。
  酒足饭饱,一顿饭也算吃得其乐融融。
  罗恒一个人干掉两瓶53度五粮液,按说以平日酒量早翻了,不过今儿为了汉唐在东南发展,那可是强自顶住的。
  好在他现在好歹是暗劲巅峰高手,虽不可能真如武侠小说写得那般用内力将酒逼出来,却是可以通过气息的运用,加强新陈代谢,通过出汗来消耗酒精,只是过程稍显漫长,只能缓解症状而已。
  或许是罗恒这顿酒把几个土豪喝高兴了,一个刘姓老总跟罗恒谈了几句,正准备切入正题。
  马千瞩却是拍了拍手,说道不急,大家既然来了,先看我马某人整顿下家风吧。
  “整顿家风?整顿哪门子家风?”
  众人包括罗恒都疑惑不解,他却是拍了拍手,立马有两个青年上了天台,低着头,面色委顿。
  罗恒仔细一瞅,不由眯起了眼睛。
  这两人,不就是马伯良和马仲青兄弟么,也就是那天在军训操场上,跟他闹过矛盾打过架的哪两个无良教官!
  …………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