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婧怡还没有等来沈青云,却有一个意料之外的客人造访。
“侄儿给四婶婶请安。”沈则岚揖手为礼,举止有度、神情谦恭。
虽然年纪尚轻,却已有了亲王的气派。
婧怡坐在上首,表情很温和:“王爷不必多礼。”
沈则岚直起身子,微笑道:“不敢当婶婶这样称呼,咱们是一家人,您往后叫侄儿少谦就是了。”
少谦是沈则岚的表字。
婧怡和袁氏不是一条道上的人,又牵扯着爵位之争,向来是敌非友,婧怡对沈则岚的了解相对也就很少。
从前只觉得他文弱秀气、沉默寡言,府中虽有传言说他极其早慧,也只是在读书一条上。
今日见他,却不仅落落大方,竟也十分健谈。
只听他同婧怡寒暄:“婶婶一向都好?”注意到她手上纱布,露出满脸关切,“这是受了什么伤,要不要紧?”
说句实在话,婧怡自己正年轻,下头并设什么子侄辈,今儿还是头一遭感受到晚辈如此殷切的“关怀”。
因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一点小伤,没什么大碍。”
沈则岚却一脸的郑重其事:“婶婶还是要保重身子,”顿了顿,语带诚恳,“也请您准许侄儿每日来向您请安。”
婧怡很惊讶:“武英王府同这里隔着小半座城,来回一趟要个把时辰,哪里经得起日日这样折腾,你有这个心也就是了。”
沈则岚探过半个身子,微笑道:“从前虽然不常与婶婶说话,却总觉得您温柔可亲,总想和您多多亲近。咱们如今虽然住得远,侄儿心里看您却像是母亲一样,只盼着能日日在您面前尽孝,还请婶婶不要拒绝才好。”
这话说得就有些意思了……沈则岚又不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袁氏才是他正儿八经的母亲,更何况婧怡只比他大了两岁而已。
放着亲生母亲不孝敬,却巴巴儿要来给个大不了几岁的小婶婶尽孝。
这个沈则岚不简单。
沈穆是先帝的大舅子,又是朝廷的肱骨之臣,领着沈家军的虎符,是武官中的头一把交椅,武英王的爵位不过是锦上添花,真正叫人忌惮是他滔天的权势。
可到了沈则岚手里,情况就大大不同了,一则他不过是崇德帝的姑表侄儿,二则尚未入朝为官,唯一还留在身边的三叔沈青羽还是个白身。
说到底,武英王府如今只剩一个空架子,早已不复当年辉煌。
而年纪轻轻就承袭爵位的沈则岚却似乎并不甘就此落没……同四叔沈青云修复关系是关键的一步。
而他聪明就聪明在没有直接去找沈青云,却来走了婧怡的路子。
不过婧怡并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儿不嫌母丑,不论袁氏如何恶毒残忍,其目的都是助儿子上位。
而且,婧怡听说袁氏亲自教养沈则岚长大,对儿子一向呵护备至,已然是溺爱得过分了。
袁氏此人或许并非好妻子、并非好人,但称一句好母亲应当并不为过。
想到此处,她收起面上笑容,淡淡道:“我这里一切都好,不用你日日过来,你还是多在你母亲面前尽孝罢。”
沈则岚的笑容凝住了。
半晌,他缓缓站起身来:“婶婶,侄儿今日来,其实就是想告诉您一件事,”顿了顿,表情变得沉重肃穆,“自父亲去后,母亲受到了极大打击,前两日已决定去家庙修行,青灯古佛一生以为父亲超度。”
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
婧怡秀眉渐渐蹙起,并未立刻接口,过了良久方道:“逝者已矣,她大可不必如此,你应当多加规劝才是。”
沈则岚点头应是,过了片刻却又忽然抬起头,低声道:“父亲去世那日,我就在家中。”
婧怡一惊,这是什么意思?
沈青宏是中毒身亡,而那日沈则岚就在家中。
已经成为武英王府太夫人的袁氏忽然要去家庙修行。
沈则岚说“青灯古佛一生以为父亲超度”。
到底是袁氏想要出家,还是沈则岚想要她出家?
婧怡盯着眼前这位面容尚且稚嫩的清秀少年,一时没了言语。
沈则岚忽然双膝弯曲,跪到了地上:“四婶婶,少谦愿给您当儿子,承欢膝下,求您成全!”
……
沈则岚一到武英王府就径直回了自己院子。
袁氏正坐在他屋中的临窗大炕上,看见儿子进来,露出一丝微微的笑意:“你回来了。”
沈则岚看了母亲一眼,袁氏衣着素净,头发整整齐齐绾成一个圆髻,并未戴任何钗环,面上脂粉未施,一眼之下只觉鬓角银丝暗生、眼皮暗黄松弛,老态已生,看着倒有五六十岁了。
沈则岚垂下眼,没有接母亲的话。
袁氏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忽然呵呵呵地笑起来:“怎样,陈氏有没有认你做儿子?”
沈则岚依然没有说话,白皙修长的手却在袖中渐渐攥紧。
“她自己还是个小姑娘,会认你这么大的儿子?笑话,她自己又不是不会生!”袁氏的话还在继续,语声中带着对儿子的嘲讽,“你指着你四叔为你谋一门好婚事,也不看看人家搭不搭理你!更何况,他如今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大奸臣,你和他走得近又能有什么好处!”
“母亲明日就要去家庙了,我去见四婶婶,就是把这个消息告诉她。”
袁氏神情一阵扭曲:“我是你母亲!”
沈则岚扭过头没有说话,表情倔强。
袁氏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平静下来:“岚哥儿,我知道你心中怨我,可我也是为了你好啊……若没有我这一搏,你又如何做得上武英王?况且你父亲原本也是时日无多……”
“住口!”沈则岚大吼一声,声音都变了调,他嘴唇剧烈颤抖,“我说过,不要什么事情都拿我做借口!”
“好,我们不提这个,”袁氏放柔语气,“单说你的婚事……你六表妹相貌出挑、性情柔顺,和你年纪也相当,再是般配不过的。你舅舅是昌平侯,亲上加亲,对你的前程自然大有裨益,你又何必舍近求远,去求那些不相干的人呢?”
沈则岚闻言冷笑一声:“亲上加亲?我好歹也是堂堂亲王,舅舅却塞了个庶女给我,还是青楼出身的外室之女,她如果当真进了门,叫我颜面何存?”
袁氏还想说话,沈则岚却已站起身来高声道:“来人啊,送太夫人回屋歇息!”
第145章 外放
陈庭峰的丧礼办得很风光,虽然他不过是一个五品小官,但满京城谁不知道他是摄政王的老泰山?
到陈府的白事上尽一尽礼数,也算是间接在摄政王面前露上一回脸。
也有那另辟蹊径的,借着上门哀悼的由头,送什么白玉的佛像、碧玺的莲台。
一般来讲,丧仪上的礼尚往来,送些金银纸箔、沉香檀香之类才是正理,送贵重的玉器却未免太过急功近利,有些难看了。
王氏也不是个贪财的人,又猜到其中猫腻,等陈庭峰丧事一毕,便按照那些人家送来的礼物贵重,一一回了同等价值的东西过去,也算是表明了态度。
也不是没有好消息,新帝登基开恩科,陈彦华就下了场,等到放榜那日,一大早王氏和刘氏便轮番派人去打探消息,直等到晌午时分,才有小厮气喘吁吁地狂奔而归:“中了,中了,咱们大爷中了二甲第三十二名!”
喜得刘氏当场泪如雨下,王氏双手合十不停声地念佛,又赏了那报信的小厮一锭十两的雪花银,满府上下的丫鬟奴才一人一吊赏钱。
陈彦华自己倒并未露出得色,过摄政王府找了一回沈青云,郎舅两个在书房中说了大半日的话,陈彦华最终决定,不参加庶吉士考试,而是选择外放。
本来,如果能考上庶吉士,得入翰林院,稳扎稳打地一步步升迁,入阁拜相也不是没有可能……陈庭峰走得就是这条路。
天下士子多是这样做的。
陈彦华却有自己的考量,沈青云如今贵为摄政王,行天子事,民间歌谣唱“真天子、假天子”,他和崇德帝之间谁才是实际意义上的天子,谁也说不清。
有着这层关系,陈彦华的仕途本该顺风顺水,前途一片光明。
“原先只觉得他秉性纯正,不失君子之风,与你父亲大不相同。如今更见其气节,实在令人敬重。”沈青云这样评价陈彦华。
陈彦华之所以选择外放,就是因为不想得到沈青云的庇护,外放虽然升迁慢,但却能真正察民情、做实事,造福一方百姓。
他甚至还请沈青云为他谋一贫寒之地为官。
对此,沈青云既赞同又赞赏:“虽然清苦一些,但容易出政绩,到时候再回京,资历自然大不相同。”
别人也再不敢说他是靠沈青云的关系上位。
婧怡为能有这样的兄长而骄傲。
只是如此一来,王氏也要跟着儿子去任上了。
一念及此,婧怡心中未免就有些失落。
而沈青云心中又是另一番忧思。
武英王府最近闹得不可开交,不提蒋氏整日疯疯癫癫,沈则岚一意孤行将生母送去家庙,袁氏大闹一场,最后还是没能逃过剃度,不过是平白叫外人看了一场笑话,多惹闲言碎语罢了。
另外就是沈青羽上门来找沈青云,开始只说分出去单过。
这倒也不是没有道理,原先沈穆在时,下头几个都是亲兄弟,父母在堂不分家乃是老规矩。而眼下武英王府掌家的是沈则岚,沈青羽一个庶出的叔父怎么看都不好再赖在王府。
说来说去,还是想让沈青云为他谋一个官位,京官最好,若是外放,就要是富庶之地。
至于蒋氏,沈青羽则只字未提……沈青云身为嫡子,尚且对疯癫的母亲不管不顾,何况他一个庶子?
如此这般,也就心安理得了。
这原本于沈青云而言不过一句话的事,到底是兄弟,想要谋个官位再正常不过,沈青云并没有拒绝。
偏方氏跑到婧怡面前来,说她怜惜沈则岚不过一个半大孩子,哪里管得住偌大的武英王府?他母亲既去了家庙,她作为三婶,也该尽一份心才是。
“三爷想要分出去单过,我自然理解他的苦心,可我心里记挂着岚哥儿,咱们做长辈的一个个离了府,叫他小小年纪怎样支撑武英王府?都是自家孩子,我又怎么忍心连亲事都没人给张罗!”说着,方氏拿帕子抹了抹眼角,“依我看,不若给三爷在京中谋个职位,我也好继续帮岚哥儿管着家,等他的媳妇进门,再叫她接过手去,也就好了。”
婧怡曾短暂地接手过武英王府的中馈,对方氏管家的猫腻自然清清楚楚,从前有婆婆和妯娌们盯着还好些,往后还不得翻了天地捞油水?
婧怡把方氏的话原样告诉沈青云,后者长眉紧锁,冷声道:“外放广州有个县令的缺,想留在京城,城门卫还少人,正好他去。”
方氏在家里等得心急如焚,不过隔一日就又登了婧怡的门。
婧怡便又将沈青云的话原样传给她。
广州可在港口边上,商旅云集,最是富庶不过,不说别的,那些商贾之户的孝敬每年就不知有多少。
城门卫虽是京官,品级也比县令高,可说白了就是看城门的……摄政王的哥哥去看城门,说出来不是要笑掉人的大牙!
方氏的表情有了一丝犹豫。
婧怡嘴角挂着微微一丝笑:“三嫂既然记挂着岚哥儿那孩子,不若就选了城门卫罢。”
方氏勉强笑道:“岚哥儿自然要紧,可三爷想要造福一方百姓,我却也不好不顾他的满腔抱负。”
婧怡笑容更甚:“那也好办,三哥要去广州,三嫂可择一品性贤良、家世清白的良家女子陪着一道去,三嫂则仍在府中打理中馈。如此,岚哥儿有你帮衬,三哥身边也有知冷知热的贴心人,岂不是两全其美?”
一番话激得方氏当场变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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