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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吻陷阱 第52节

  他像是看得入迷,头也不回地问:“你想要扭蛋吗?”
  “要!”
  今朝正准备吃冰激凌,忙不迭回完,视线落下,冰激凌已经化得没形,黏黏糊糊流到手背,看一眼奚行手里的冰激凌,也化了,而他也同样没察觉。
  原来真的会连冰激凌融化了也不知道。
  宋女士没骗人。
  没吃完的冰激凌处理掉,擦了手,两人站在最边上的扭蛋机旁,任几个小孩围观驻足。
  投币后,奚行的手肘屈着,搭在扭蛋机上,手里兜着剩余游戏币,修长手指拈起一枚,一下下磕着玩,他看向今朝,笑着,下巴往扭蛋机转环点了点。
  “我来啦!”
  今朝煞有其事地,搓搓手,蹲在出蛋口旁,哐当一下,圆蛋掉落,她没拿,而是仰头看向他:“再扭一个。”
  奚行继续投币。
  紧接着哐当——
  今朝捞出两颗浅蓝色扭蛋。
  “小朋友你们要吗?”奚行问着,将游戏币分给围观的小孩,转身和今朝去冰柜挑冰激凌。
  回去路上,奚行拎着一袋花花绿绿的冰激凌,今朝拿着两颗扭蛋,摇了摇,分给他一颗,然后迫不及待拧开自己手里那颗。
  顶上日光逐渐收暗,毫无预兆地下起太阳雨,银针般的细雨丝,慢悠悠晃荡荡地坠到地面水坑。
  谁都不着急跑回去。
  今朝拆出一只玉桂狗,正想转头呈给他看,突然脑袋被人压下一顶帽子,有点松,帽檐垂着挡住了视线。
  奚行低头看着她笑,不经意露出虎牙,手没离开,拍了拍被棒球帽罩着的脑袋,顺便往后扯正帽檐。
  “你真的很皮。”今朝长叹一声:“快拆开看看,你那颗是什么?”
  奚行若无其事:“给你衬裙子的。”
  她扫了眼自己的穿着,连衣短裙,运动鞋,再加棒球帽好像还行,余光看到奚行拆出来的也是玉桂狗,“好神奇!”
  两只同款玉桂狗比到一起。
  “竟然连续扭出两颗一样的,这是多小的概率。”今朝啧啧奇道:“可以去买彩票了。”
  “想要钱?”奚行看她一眼。
  “想啊,有钱可以做很多事情。”
  奚行心说,别买了,我转给你。下一秒就听到今朝自信不疑地续上:“不过,还是靠自己赚来的比较踏实。”
  -
  司叔原本张罗要在院子里摆桌子吃饭,不曾想突然下起雨,司壮壮临危受命,吭哧吭哧地将桌子扛回屋内。司壮壮的母亲在医院值班,司叔留好菜后,招呼大家落座动筷。
  司壮壮不知从哪里掏出把折扇,有模有样地给自己扇风,扫到今朝脑袋上的棒球帽,和奚行挂满雨珠的头发,开始点火:“挺浪漫啊——”
  都学会带姑娘去雨中漫步了。
  奚行掀起眼皮,看他一眼,随手拨了下头发的雨珠,拉开椅子,八风不动地稳稳坐下,他知道,司壮壮从小就跟醋坛似的,受不得半点委屈,等他发泄两句就过了。
  “和你妈妈那个世交朋友,吃早茶吃得挺好吧?”司壮壮不甘心,将问题抛给今朝,眼神却在等着奚行反应,好不容易从思斯那儿拿来的料,非得刺激一下他。
  今朝似是浑然不知:“茶点很一般。”
  她正在吃一块软糯滑润的猪皮,从蹄膀上舀来的,贼香,吞下去后劝告道:“还是司叔的厨艺了得,你们以后可别去那家酒楼,都不是现做的,我吃的那个奶黄包跟便利店的差不多。”
  思斯瞪司壮壮一眼:“吃的哪家啊,我避个坑。”
  司叔端大闸蟹出来,听到夸奖,乐颠颠地开始讲起炖蹄膀的要领,这是他在短视频新学的菜,费好半天功夫,等的就是这句。
  饭桌上的话题,已经往司壮壮不可控的方向飘走,他悻悻收起折扇,开始抢攻中间那盘猪蹄膀。
  奚行扫一眼他表情,扑哧笑,捞起手机敲微信。
  下一秒,司壮壮杵着筷子,点开手机,看完信息后,一脸“兄弟你心里还是有我的”欣慰神情,转头告诉思斯:“黄金周那个宠物展,约到摊位了,我们可以准备起来了。”
  “真的?”
  向来文静的思斯突然兴奋起来:“那可太好了。”
  一顿饭吃下来,桌上骨碟盛着不少蟹壳零碎。今朝扫了眼奚行面前的碟子,规规整整地给螃蟹拼了个全身,多少有点强迫症。
  今朝问:“你不喜欢吃大闸蟹?”
  司叔准备了很多大闸蟹,每人三四只都还有余,司叔身体有恙只浅尝一只就去屋外喝茶去了,年轻人大快朵颐时,奚行也只是拆了一只,就不再拿蟹。
  “还可以,挺好吃的。”奚行懒懒靠到椅背,抽了张纸巾擦手。
  “嗨,他就这样,我都习惯了。”
  司壮壮在对付最后一只蟹钳,抽出腿肉沾点醋:“他小时候吃饭也是,看他啃鸡爪子津津有味的,明明很喜欢,也是啃两个就放下筷子,多自律的人啊。”
  思斯:“听起来很乖啊,多好。”
  今朝看了眼奚行,他漫不经心笑着,长腿抻地板,翘起前面凳脚优哉晃悠,对大家的讨论不甚在意。
  -
  晚上八点多,毛毛细雨下够劲,终于舍得停住,聚会也差不多散场,思斯自己开车来,也是停在巷口停车区。
  司壮壮陪几人聊着天,一起走到停车区取车,各上各车。
  今朝关上车门后,捧手机漫无目的浏览,脑袋却在思索着其他,过了会儿,瞧见前面绿化带遛狗的人,才牵起话题:“你以前养过斑点狗?”
  司叔和司壮壮所说的奚行,都是她不了解的面向,尤其听到吃鸡爪子的事,她有种格外强烈的感觉冒出来,想要多了解他一些。
  “小时候养过。”
  奚行也看到绿化带上闹腾的狗,狗主人没牵绳,他放慢了点车速,以防狗狗突然窜出来。
  “在湾市好少见,思斯说斑点狗经常拆家,现在已经没什么人在养了。”
  “是比柴犬麻烦的,你想养?”
  奚行搭着话,控方向盘转进小路,也许是下过雨的缘故,地图显示主路堵得一片通红,不转小路绕道,怕是一个钟都回不到家。
  “我是好奇,101真狗那部电影挺火的,但生活中很少看到斑点狗身影。”今朝慢腾腾地回忆起来:“除了那次,我小时候见过有小男孩牵出来,可惜就只看了几眼。”
  竟然主动说起这个?
  奚行瞥一眼后视镜里的她,眉梢微微吊着,拿腔拿调地提醒:“不止吧,你不是抱着那只小狗不肯撒手吗?”
  “就一会会儿,我哥很快就拦……”今朝辩驳了半句,骤然停下,惊诧地望向奚行,一股不祥预感冲断思路。
  奚行好不自在地摸了摸下巴颏,手肘搭在车窗沿,也不看她,轻描淡写地帮她回忆:“你当时被大鹅揍了一顿,在哭鼻子,见到小狗又要抱,你家人都跟在身后跑。”
  今朝的脸慢慢涨红,眉毛跟着拧起,这件事实在挺丢人的,没想到:“你当时也在那街上?”
  奚行的嘴角勾着,没直接回答她问题,而是说:“等你哭完,还跑到小男孩面前……”
  说到这儿,他偏偏停下。
  今朝的心又麻又乱,她太知道下一句是什么了,比被大鹅揍的黑历史还要夸张。
  等停在红绿灯口,挂完档,奚行才转头看向她,相当恶劣地凑近,像在说悄悄话,又磁又欠:“……抱着他,亲了一口。”
  作者有话说:
  今朝:真的,我就不该好奇你!
  50个红包~~
  第48章
  这事, 得从奚行幼儿园快毕业那年说起。
  那是2001年,国内的计算机联网已逐渐成为潮流,随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的消息传来, 奚父毅然辞去高校教职,创业it项目, 终日不着家;与此同时,奚行母亲调任到隔壁省三甲医院任职;一个瞄准时机非做不可,一个救死扶伤耽误不得,几番家庭会议较量后, 决定请保姆照顾儿子。
  请来保姆后, 夫妻俩就很少沾家, 将儿子交给刚认识的保姆看顾。起初过得还算顺利, 在大学任教的爷爷给奚行布置有益智作业, 还送了一条斑点小狗陪他玩, 反正他自己玩习惯了, 父母在不在影响不大。
  可后来, 保姆的脾性渐渐暴露,她会将奚行心爱的玩具车拿走, 说是送给有需要的小孩,告诉奚行不许挑食, 还将他喜欢的食物通通吃掉,在奚行闹脾气要带小狗出去玩时, 狠狠瞪住他, 不打不骂不劝告, 只是冷冷瞪住, 直到他‘识趣’。
  对于这种面上和善, 于细微处, 处处冷漠的看顾,奚行每次与父母打电话时都无法告解,年纪太小,只能一遍遍告诉父母他不开心,他不喜欢这个阿姨,奈何电话那头的父母,确认他有吃饱没挨打后,只让他自己乖一点。
  很快,奚行‘学乖’了。
  他将玩具藏好,不再对某种食物表现出特别喜爱,每样都只吃一点,当阿姨试探问他最喜欢什么菜,为什么不多吃一个鸡腿,他就用爷爷教的破案推理游戏,反其道而行,透露一点线索来遮掩真实喜好:“鸡腿不错,苦瓜也很好吃,都可以的。”
  哪个小孩会喜欢苦瓜呢,可为了能再吃到鸡腿,他要把苦瓜也夸一夸,决不能让阿姨看出他只喜欢鸡腿。
  直到某天,小狗在屋里闹得慌,刨沙发、啃桌椅、柜子里的物什都被它翻出来,那个阿姨串门回来,看到凌乱的现场,二话不说将奚行关去阳台。隔着玻璃门,奚行眼睁睁看着阿姨将小狗栓起来,拿扫把抽打它,小狗叫得有多惨,奚行趴在门外就哭得有多大声。
  至此,奚行萌生出‘叛逆’念头——
  他要带小狗离家出走。
  等阿姨出门买菜时,他砸开零钱罐,装好零食,用家里座机给爸妈打去电话,可惜一个是忙线无法接通,另一个打通了,却是人在手术室别人帮接的电话,最后他给110打去电话,说完情况后,就带着小狗走出家门。
  他的目标很明确,去爷爷家避难。那时他爷爷还忙碌大学的教职事务,很少在湾市的家,只在别墅留一个老阿姨看管,算是奚行从小见到大的熟人。
  计划堪称完美,唯一不足是他没独自出过门,更没坐过公交车,只记得每次坐爸爸的车时,沿路看到的景观。凭记忆宫殿里的标记,他背上小书包,牵着小斑点狗,从早上十一点,走到下午四点,走过五条大路,翻过两架高架桥,最终迷失在一条小巷里。
  酷暑炙烤,连续暴走几个小时,他已经精疲力竭,小狗一直在吐舌头,怎么都不肯再走。他连拖带抱,将小狗带到电话亭旁,垫起脚投币,尝试拨打爷爷家电话。
  打通电话后,奚行向爷爷家的阿姨描述自己身处的位置,一条不太宽敞的街巷,有包子铺、有发廊、有杂货店、还有一家挂牌匾像电影里练武的馆子。打完电话,他就带着小狗坐在马路牙子,警惕地观察附近行人。
  他的安全意识很强,来的路上已经被两个大人搭讪,一个问他要不要吃苹果,还真从口袋里掏出又大又红的苹果要塞给他,当时他水壶里的水已经喝完,口渴难耐,他咽了下口水,转头往其他方向大喊一声爸爸,趁机一溜烟跑掉;另一个大人直接许多,问他是不是迷路了,拽着他手就往暗巷里带,他力气小扭不过,假意顺从跟着走两步,然后一口咬住对方手腕,挣开后带着小狗狂奔,慌不择路地往人多的地方跑,穿过几条大街几条小道,才得以甩脱那人。
  但这也直接导致他迷路了。
  现在这条街巷比他住的地方热闹,路边站有许多人,在起哄围观着什么。奚行和小斑点狗坐在马路牙子,透过缝隙,看到一个穿大红武术服的小女孩,被一只大白鹅追着狂奔,那模样比他刚才从坏人手里逃脱时还要惊慌得多,大喊大哭,鼻涕眼泪一把把地流。
  他从书包拿出火腿肠,掰开来,给小狗分一半,一人一狗就着这么坐着,优哉游哉看小女孩与大白鹅的闹剧。
  吃完火腿肠,街上围观的人也都散了,有个大哥哥一手拎大白鹅,一手揪着小女孩胳膊,往对面挂牌匾的馆子走。到了馆子门口,那个大哥哥用毛巾擦一把小女孩的脸,让她坐在小板凳上,开始帮她梳理弄乱的头发。
  奚行没地方可去,隔着马路坐在那儿,与小女孩面对面,看她一秒变脸,前面还哭哭啼啼的,转瞬就拧拧眉咧嘴角笑了起来,隔几米远都能听到她笑声。
  他冷冷瞥一眼,低头安抚小狗,小女孩的快乐,衬得他和小狗的流浪历险记格外悲壮,又渴又饿还要被太阳晒,偏偏他今天穿的黑色衣服,太阳一晒就跟贴着电热毯似的,烫得难受。
  突然,小女孩的声音传来:“有小狗,是斑点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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