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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69节

  见惯了血肉与大刑的司侍们,脸上总是不见热乎劲。再说跟着柳白昭这种不苟言笑的司长,即使有活泼性子的,也早就磨平了。
  谏皇司要的是稳,不是欢脱。
  挂好了手指,谏皇司的司侍们原路返回,多一句话都没有,也没有百姓敢上去搭话。
  百姓外围站着两个男子,一个胡子拉碴看不出面容,另一个年龄约三十左右,长相粗旷。两人不像平常百姓那样小声嘀咕,似乎只是路过,短暂的驻足观望。
  看到新挂上去的手指,大胡子男人像是被恶心到了,猛地弯下身子,状似欲呕。
  “大哥,你没事吧,我扶你去旁边坐坐。”粗旷男子扶着大胡子,担忧的道。
  见前方百姓转头看向他俩,粗旷男人赔笑道:“不好意思,我大哥坐了两天的马车,胃口不舒服。”
  大爷见他面善,便道:“刚来京城?从哪儿来的啊。”
  粗旷男人道:“……西城。”
  大爷点头:“那儿啊,我年轻的时候去过,是产玉吧。”
  粗旷男人似是不欲多说,点头道:“对,大爷,我先带我哥去休息。”作势就要扶着大胡子走。
  大爷摆摆手:“快去吧,你们是时候不好,才赶上了挂手指,一般人确实看不了这个。”
  大胡子突然抖动起来,头随着胃部的呕意前后摇晃,“哇”的一声,直接吐在了粗旷男人的长衫上。
  大爷连忙躲开,道:“呦,这么严重啊,快找个大夫去看看吧。”
  粗旷男人:“……”
  你要是不说话,他能吐吗。
  大胡子挣扎着抬起头,一张脸涨得通红,向大爷问道:“为什么要换手指?”
  大爷热衷于国事天下事,听到有人问,不禁侃侃而谈:“你们从外地来的,可能没听过钟大人的事儿,我给你讲讲?”
  大胡子似是没看到粗旷男人不快的脸色和满身的污秽物,他诚恳的对大爷道:“老人家请说。”
  大爷见他确实想听,也不卖官司,道:“钟大人啊,还算是个好官,可惜,让他二儿子给拖累了!你们猜,他二儿子干什么了?”
  大胡子声音涩道:“不知道。”
  大爷声情并茂的道:“他二儿子胆子好大的哦!居然敢意图光复前朝!光复前朝你懂吗,就是造反。”
  大爷啧啧啧的摇头道:“他家二儿子钟庆和惹了祸事拍拍屁股就跑了,钟大人这家人跑不了啊,连老带小全给抓进去了,几个月大的孩子都没放过!”
  粗旷男人一旁插话道:“哥,我们先去休息,一会再说。”
  大胡子执拗的摇头,道:“大爷,您继续说。”
  大爷疑惑的看了看他俩,接着说道:“前面挂着的手指,就是钟大人的。上一根手指风吹日晒这么多天,就算大冬天,该烂也还是烂了,哪成想,今儿又给换上了一根新的!这得遭多大的罪啊!要我说啊,这个二公子也是作孽,他要造反就一人做事一人当,他跑什么呢?”
  大胡子慢吞吞的擦了擦嘴,道:“您说的是,他二儿子就是个畜生。”
  大胡子说着红了眼眶,像是在感叹钟大人的遭遇。
  大爷打量了两眼大胡子的手,白皙柔软,一看就不是干活人的手,与他的邋遢面容形成了鲜明对比。
  粗旷男人注意到大爷的眼神,他连忙拉住了大胡子的手,道:“哥,我先带你去换身衣服吧。”
  大胡子就像是没了魂的木偶,他简短的跟大爷道谢,木然的顺着粗旷男人的力道往前走。
  待大胡子和男子走进酒楼,方才八卦的大爷像是看够了热闹,哼哼着小曲走开了。
  大爷穿过两条街,走进了一条小巷。
  不一会,从小巷里走出来了一个面容清俊的司侍,手里拿着一个包袱。
  司侍跳上屋顶,几个闪身就回了谏皇司。
  柳白昭听见书房门口的司侍汇报,便道:“让他进来。”
  名叫千盛的男子提着包袱走进屋,对柳白昭见了一个礼,道:“禀告大人,今日上午小的见到两名男子有些不对,便留下两个人在通缉令旁盯着,先回来禀告。”
  柳白昭示意他细说。
  千盛道:“其中一个贴着满面的假胡子,看皮肉骨相,也就二十余岁,与钟庆和极为相像,另外一个男子称呼他为大哥,两个人的行为举止有些奇怪。”
  柳白昭点头:“派人跟上了?”
  千盛:“他们进了酒楼,一楼安排了人在那喝茶。”
  柳白昭转了转白玉戒指:“盯着他,只要他们住店,就安排人谈论钟家的事,越惨越好。”
  千盛领命:“是。”
  千盛口中的大胡子与男子进了酒楼,开了一个房间,正在换衣服。
  房门插好,大胡子一把将胡子扯掉,一张脸的皮肉都扯红了。
  露出的年轻面容,正是众人找了许久都没有音信的钟庆和。
  “长风大哥,我真的挺不住了,你快想想办法,帮我救救我爹吧。他年龄大了,身子吃不消啊。”钟庆和眼眶泛红,鼻音浓重,一副要哭的架势。
  名叫长风的男子退了两步道:“先换衣服!”
  呕吐物的酸爽熏得他作呕。
  钟庆和红着眼眶换衣服,嘴里还不住的说:“长风大哥,你想想办法,小弟只能靠你了。”
  又道:“……不然我们去劫地牢吧!”钟庆和异想天开道:“长风大哥的手下有那么多好汉,一定能从地牢里救出我的家人。”
  长风:……你把谏皇司的地牢当成了什么?鸡棚吗?想进就进?
  长风现在十分后悔拉拢了钟庆和,他就没想到,京中的这些权贵子弟都是一群软蛋,蠢货!
  没等别人动手,他们自己就先崩盘了!
  柳白昭猜的没错,钟庆和就是在去给他爹买玉的时候结识到了长风。
  钟庆和很少接触江湖人士,盲目的崇拜这些所谓的武林中人。
  两人相约一同喝酒,长风席间话里话外的捧他,又道他如此青年才俊,为何不受重用?在他长风看来,以钟庆和的“才华”,便是二品大员都做得。
  钟庆和被他夸得自信心爆棚,便道:“哪里,小弟我才疏学浅,入不得天子的眼。”
  长风眼睛一转,道:“那还不是有人挡了天下学子们的道?”
  钟庆和不懂,问道:“谁?”
  长风别有深意的道:“谏皇司和通天廷。”
  钟庆和连忙“嘘”了一声,道:“小心隔墙有耳。”
  长风大笑:“贤弟不必惊慌,在这西城,就没有不能说的话!”
  钟庆和一听,更加仰慕长风了。
  他天真的以为长风在整个西城都有着跺一脚,就能使西城晃三下的实力。
  其实,真实情况是,整个西城习武的粗人比重较大,直接拉低了他们的各种素养。
  就是你上街骂皇帝老儿,别人也都能跟着笑一笑。
  并不是因为你骂的人是皇帝,单纯是因为骂人的这一行为。
  你无论骂谁,他们都会笑一笑。
  被朝廷大官的儿子仰慕,四舍五入就是被朝廷大官佩服了。
  长风心中十分受用,便道:“若不是有柳白昭与德公公之流,贤弟你一定会入得朝廷,平步青云!就是有这些淤泥,整日在皇上身边进谗言,你们这些高官之后才没有出头之日。”
  钟庆和酒精上头,本来就晕乎乎的脑袋瓜更是空得厉害,直接就被长风忽悠瘸了。
  以至于后来长风提出应该建一个“锄奸会”,钟庆和立马双手双脚赞成:“对!长风大哥所言太对了!就是因为有这些小人,我等高官之后才不会被重用!”
  长风趁热加了把火:“你们的老子都是为国为民的大官,大善人,你们是他们教养出来的,必定更加优秀百倍,重用你们才是顺应民心,顺应天道!”
  “对!顺应民心!顺应天道!来,为了我们的锄奸会,小弟敬大哥一杯。”
  长风潇洒的一饮而尽,吃了口菜道:“不瞒小弟说,大哥我虽说是草莽出身,可一直心系天下大事。其实若按我来看,这天下如今,确实不如人意。”
  钟庆和被烈酒辣的紧鼻子夹眼,整个一个五官大集合,就没搭上话。
  长风:……你这不搭话,我可怎么下套。
  长风装模作样的呼出一口气,长叹道:“我少时常听家中长辈说起前朝之事,十分向往。”
  钟庆和:“前朝?”
  长风点头:“往上数三代,哥哥我的先人们,是侍奉前朝太子的官人。”
  钟庆和有点懵,道:“侍奉太子……那不是太监吗?”太监能有后吗?
  长风:“……侍卫。”
  侍卫说出来名头不响,所以他一直简化称为官人。
  钟庆和晕乎乎的点头:“厉害,怪不得大哥一身风骨,卓尔不群。”
  长风:“所以为兄时常在想,若是能有幸回到前朝,像我们这样的人,定会得其所用。”
  钟庆和顺着长风的话一路走偏,直到长风建议说,我们何不光复前朝?
  这句话可把钟庆和吓坏了,忙到:“这不成的,这可是重罪!”
  长风摆手:“实不相瞒,为了光复前朝,哥哥我早就召集了一方人马,而且,我最近还听闻了前朝皇孙的动向,不在别处,就在这西城!当今皇上丢失的玉玺,听说就在皇孙的手中!这不是天助我也吗?”
  钟庆和还是不肯答应,长风只能退而求其次道:“那这样,我们就好好做我们的锄奸会,哥哥给你一本好书,还请贤弟多多分享给你的友人们。他们也都是高官之后,想必胸襟中定能有沟壑!我们要拧成一股力量,去对抗腐朽的势力!”
  钟庆和稀里糊涂的上了贼船,那本书,就是后来被人检举的反书。
  里面的许多内容,其实都是打擦边球,但被人一说,有了心理暗示再来看,这就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了。
  钟庆和发现书不见了之后,当天晚上就在长风的帮助下逃跑了。
  就一直在长风寨躲到了现在。
  这次长风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带他来京城,并不是因为他耐不住钟庆和的恳求,而是他想出了一个摆脱钟庆和的办法。
  ……若钟庆和“畏罪自尽”死在京城,那谏皇司的人估计就无从追查下去了。
  长风看着一脸怂蛋样的钟庆和,深深的吸了口气,道:“贤弟可要吃点什么?”赶了一夜路,饿死他了。
  钟庆和眼睛立马红了:“我爹,在牢里能吃上饭吗?我听说,那牢里都是蛇虫鼠蚁,吃的都是馊饭烂菜,呜呜呜。”
  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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