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都市言情>我的逆袭人生> 第十章 千夫所指

第十章 千夫所指

  张文秀口气坚决,似乎这件事根本没有商榷的余地,这让周修常大为惊讶。
  “张校长,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周修常沉着脸问道。
  张文秀看看照片,又看看周修常,又把目光投向周修常的身后,好像那里站着一个幕后指挥他的人一样,他的表情越发难受起来:
  “你……”张文秀一开口,忽然觉得这个时候他应该客气点,便改了称呼,“周修常同学,你不会真的是想回来上学吧?”
  “张校长,我不是在开玩笑。怎么?这件事很难么?”
  “修常同学,”张文秀叫得更加亲切了,“你还是不要回来的好……”
  周修常越来越糊涂,也越来越没有耐心:“校长,究竟是怎么回事?”
  张文秀却神情慌乱,好像承受着极大压力,就是不回答周修常的话。
  没办法,别怪我逼你了。周修常这么想着,说道:“好,张校长,事情你不愿意办,也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这些照片我会多洗出来几份,一份送到安河区教育局,一份送到安原市教育局,一份寄到你的妻子单位领导那里。你看如何?”
  “别!别!”张文秀大叫起来,“周修常同学!我警告你,不,我劝告你,不要那么做。你这么做,只会乱上加乱!”
  “我怎么算是添乱呢?一个学生回来上学,乃是知错就改的典范啊。”
  “我求求你,求求你,别那么做好不好!”张文秀干脆哀求起来。
  不过,此时周修常也困惑起来,按说张文秀没有理由不答应他的要求,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就可以一场避免把自己拖进深渊的“破鞋”风波。可以察觉到,张文秀本人似乎是愿意答应他的,但是有某件事或者某个人让他捉襟见肘。那么,这个阻力来自哪里呢?是不是来自她?
  周修常觉得此时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了,开门见山地直接问道:“张校长,是不是苏语琪不想让我回来?”
  听到苏语琪的名字,张文秀好像吓了一跳,但随即摇头否认:“不是,这件事压根就没苏家什么事!”
  “什么?!”这下,周修常轮到愣住了。
  这一年“十一”假期里发生的事情,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虽然“时隔久远”,但依然历历在目。
  秋阳高照,秋风送爽,正是结伴游玩的好时节。趁着十一假期,周修常、郑大千率先提出要去郊区的小阳山登山游玩,除了一些男同学外,女同学中苏语琪、沈月月等也愿意参加。这本来是一次加深同窗感情的愉快之旅,却被周修常决定抄近道上山的念头彻底打破了。
  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周修常走到一处小山坡时提出自己抄近道上去,不过近是近了,但道路未经修缮,坎坷崎岖。
  “有愿意跟我来的吗?”周修常活力十足地问道。
  在他的面前,苏语琪穿着一身红色运动装,束腰紧身,豆蔻初开的美妙身条显露无遗,一头长长的马尾辫系在脑后,发质黝黑靓丽,在阳光下尤其显得白嫩的脸上长着一些青春痘,一双丹凤眼在耀眼的光线下半开半合,青翠细长的眉毛也微微皱起,一张小嘴露出一口碎玉一般的白牙,正气喘吁吁,而胸前的两座微凸的小山随着呼吸一起一伏。
  “修常,不行了,大家都累了,歇会吧。”苏语琪说,她是班级团长,很会察言观色,见大家都比较累,就提议休息一会儿再说。
  但周修常一心想登顶,他本来也没想着会有很多人跟他去走野路,便道:“那我去啦,到山顶等你们,嘿嘿!”
  这时候,沈月月站了出来:“我去!修常,等等我!”
  沈月月又肥又矮,方面大耳,五官紧凑,是那种人们会敷衍着说“你不漂亮但是很可爱”的类型。不过,也许是这种话听多了,沈月月的性格处处透露着莫名其妙的自恋,特征之一便是最喜欢穿公主裙,甚至由于学校规定必须穿校服,她便把裙子硬穿在校服里面,不伦不类还自认为甚美。今天虽然早就说好了爬山,但她还是穿着一套白色公主裙,露着两条小胖腿,脚上是一双白色舞蹈鞋,乍一看去犹如幼儿园大班里出来的大龄儿童。
  见到沈月月主动站出来,周修常其实内心里十分不欢迎,不仅是容貌身材上不养眼,更是因为像肉球一样的她根本不适合走山间野路。不过,人家既然站了出来,也不好当着众人面回绝。
  苏语琪拉住沈月月,道:“月月,你行吗?”不知怎么的,苏语琪和沈月月是好朋友。
  沈月月道:“没问题啊!正好我要减肥!再说,有周修常呢!嘿嘿!”
  苏语琪听了,也只好松了手,放她去了。
  也是少年人胆大心大,十几个同班同学出来,居然任由周修常带着一个女生走上野路。其实苏语琪也想过这其中是不是有些不妥,但想到沈月月肉球一样的人物,周修常恐怕躲还躲不及,应该不会对她动手动脚。
  谁知,差不多两个小时后,当苏语琪他们登上山顶和周修常他们汇合时,所有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只见沈月月的公主裙被撕开,粗粗的双腿上是擦破后的血污,身上也是灰尘遍布,枯草残梗粘在白色的裙子上,似乎是在地面上滚过一样。整个人狼狈不堪,正捂脸痛哭。
  而周修常站在一边,神色慌张,束手无策。
  “月月,你怎么了?”苏语琪见状,首先跑过去抓住沈月月的双手。
  沈月月却夺回双手,把手重新捂在脸上,哭声更加大了。
  苏语琪只好看向周修常:“修常,怎么回事?”
  周修常道:“爬山时摔了一跤,差点掉下去,我好不容易才抓住她,救她上来的。”
  这时,苏语琪才看到周修常的身上还是沾满了尘土和碎草,胳臂上还有擦痕。她忽然看到周修常的胳臂上有一处清晰的牙印,很明显是不久前有人狠狠地咬上去的。
  “修常,这是怎么回事?”苏语琪指着牙印问。
  周修常略显惊慌,一转胳臂,把牙印转到背后:“没什么。”
  这时,沈月月忽然拿开双手,露出一张涨红的、满是泪水鼻涕的大脸,边哭边说:“什么叫没什么?什么叫没什么!你还不让我说!我偏要说!大家都过来听啊,就是他,他刚刚把我强……那什么了!呜呜!”
  一只胖手坚定地指着周修常。
  很多人的眼睛都顺着这只手,看向周修常。
  千目所视,千夫所指,周修常傻眼了。
  苏语琪长大了嘴巴,又捂住自己的嘴,像是看着怪兽一样看着他,悄悄地后退几步。
  周修常更加慌乱,他十分着急地想自证清白:“不!不可能!我……我怎么会!?”
  后来,周修常的记忆就模糊不清了,他恍惚只记得一双双眼睛盯着他,像看着垃圾一样。
  再后来,无论他怎样辩解都是徒劳,那口牙印成了关键证据。
  事实上,沈月月一脚踏空,身体滚落,周修常在施救过程中死死地抓住沈月月的手,而沈月月就在这时,无缘无故地狠狠咬了他一口。
  其实,人们也很奇怪,沈月月那身材,让最容易精虫上脑的男人都会偃旗息鼓。但当周修常说出“她那个样子谁愿意上她呀”的时候,却给自己又添了一条罪名:侮辱女同学。
  不仅是百口莫辩,班主任侯丽丽压根不听他的解释,反复说着,我的班级不要他。
  沈月月称,不报案,可以私了,但是必须处罚周修常。
  苏语琪成了重要证人,不仅因为她是当事人,而且,她是中心城区安河区区委书记苏起章的女儿。苏语琪明确提出:开除周修常,这个人,不,这只禽兽,让她觉得恶心。
  周修常一口咬定自己的清白,毫不退缩。这是他的性格使然,也是事实的真相。
  这场风波的最后,是周修常拿着退学通知书,挺直绝不弯曲的脊梁,昂首走出校园。
  在这期间最让他伤心的,倒不是沈月月的陷害,而是苏语琪那句“禽兽”。实际上,他清楚苏语琪对自己有好感,经常会找机会接近他,但他没有在意。事后,苏语琪曾经偷偷来找过他,问他究竟有没有做那件事。周修常坚决否认。
  苏语琪却根本不相信他,愤恨地说:“都有别的目击者做证明了,你还不承认!你让人恶心!”说罢,转身就走。
  周修常一时气急,叫道:“你是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我却没有理睬,就来陷害我?!你想看到我向你跪下求情的样子是不是?你不就想这样吗!然后我就会因为欠你一个恩情,就在你身边,天天陪你玩,对不对?”
  苏语琪转过身来向他怒目而视,她的回答是给了周修常一记耳光。
  从回忆中抬起头来,周修常困惑而愤懑地看着张文秀,一字一顿、一句比一句声高地吼道:
  “这件事压根就和苏家没有关系?那和谁有关系?到底是谁在陷害我?!”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