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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要宠爱我[快穿]_285

  他身材的比例接近于完美,脖颈到锁骨的线条漂亮,露出来的皮肤在阳光的照耀下白得耀眼。
  不过一眼,就叫人完全挪不开视线,大脑一片空白。
  正低头抚摸花瓣的美人似乎听到动静,抬起头朝着这边望过来,雪白的脸上犹带着笑意。
  林凌呼吸一窒。
  裴从良刚刚赶到他的身旁,见到这情形只觉得大事不妙。他正想解释一番,就听见面前自己想了很多年的人忽然道:“他叫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裴从良:???
  林凌:五分钟,我要知道这个人的所有信息。
  裴景云:啧。
  谁是大佬,一目了然。
  第110章嫁给渣攻他小叔叔(4)
  裴从良有一瞬间怀疑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问题。
  为什么平日里对他十分冷淡的林凌,此刻却对着穆采露出欣赏的神色,还兴致勃勃地冲他问对方的名字?
  裴从良见到这一幕,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可惜还没等他回过味来,就见站在自己面前的林凌皱起眉,冲他翻了个白眼。
  裴从良:“……”
  林凌觉得身旁赶过来的人怕不是脑袋有什么隐疾,面对自己的问话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就只会傻站着。既然裴从良连回答问题这点用处都没有,那他只能抛弃这台老旧的人形工具,自己去试探那花圃前美人的资料。
  林凌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
  他踏入铁栅门内,一步步走向了对方。
  那在花圃前站着的年轻人已经直起腰身来,这一举动将他本身接近完美的身材比例展露无遗。对方望过来的目光带着一点惊慌和困惑,就像受到惊吓的小动物,身上柔软的毛毛都有些炸开来。
  林凌是学小提琴的,刚刚从国外的音乐学院毕业。自小富裕的生活和音乐的熏陶,养成了他绝佳又敏锐的审美。眼前的人不仅仅长得好看,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叫人挪不开视线,更是自带一股易碎的脆弱感。
  引诱他沉沦,激起他无限的保护欲...望。就像多情的诗人遇上了自己的维纳斯。
  林凌带着朝圣一般的虔诚心态走过去,在距离穆采三步之遥的地方停住,免得惊扰了对方。他压低声音,微微颔首,彬彬有礼地问道:“你好,我叫林凌,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穆采对于这副做派十分熟悉。
  这很像他从前登台演出之前向观众致意的礼节。意识到这一点后,穆采对林凌的好感多了不少,因此他很有礼貌地回道:“我叫穆采。”
  他说着,目光朝着正站在铁栅门外的裴从良望了一眼,心下了然。
  虽然按照原着剧情来看,作为渣攻白月光的林凌并不喜欢渣攻,甚至只是利用对方。但对方见到成为渣攻新欢的自己还是会产生危机感,因为如果渣攻爱上原身,那林凌就会失去对裴从良的掌控,妨碍他利用对方为自己的家族企业谋利益。
  穆采分析完毕,觉得林凌很可能是来跟自己示威的,所以才这么正大光明地在裴从良面前询问自己的姓名,好显示他作为白月光的不可动摇的地位。
  想到这里,穆采就调整了面部表情,让自己看起来自卑一些。
  站在面前的人垂下眼帘,纤长的睫毛在眼底打上了一层阴影。再配上他撇下的嫣红的唇角,看起来仿佛受尽了委屈。
  林凌不明白好端端的,穆采怎么忽然就在自己面前不高兴了。他连忙向前一步,说着好话:“怎么不高兴?是不是我不该问你话?可是我只是想认识认识你,你的名字很好听。我很喜欢。”
  他心里急,说出来的话也有些语无伦次。
  正当林凌绞尽脑汁想跟对方套近乎的时候,一条皮毛油光水滑,身体强健的黑背从穆采的身后幽灵一样绕出来。它尾巴低垂,舌头也不吐了,一双黑溜溜的眼睛警惕地望着站在对面的人。
  林凌刚见到黑背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心道这狗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还长得这么大,无声无息地就出来了,仿佛白日见鬼。
  他还在这里诧异的时候,就见一只手摸上了黑背丰厚的皮毛。那只手削瘦,手指细细的,从黑背的狗头一直抚摸到脊背,再到尾椎。在底下黑褐色狗毛的映衬下,这只手简直白得耀眼。
  黑背似乎被摸得很舒服,垂下的尾巴很快就摇起来,连带着嘴巴也张开,吐出舌头。
  穆采很喜欢这条黑背,这会儿见到对方维护自己,心里很高兴,连带着对林凌解释的时候都忍不住流露出笑意:“它不认识你,所以才有点凶,其实它很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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