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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信仰

  听闻脚步声,吴尽欢眼神一黯,他从石柱后也慢慢走了出来。
  二人的目光对在一起,过了片刻,死囚好奇地上下打量着他。
  眼前的这名东方青年,和杰森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但死囚的直觉告诉他,他就是杰森,他的直觉一向很准。
  吴尽欢说道:“像个男人一样决斗?”
  当年在佣兵训练营的时候,他和死囚也经常做这样的决斗,只不过那时两人用的都是空包弹,打在身上,最多就是肿个紫疙瘩,过两天就消了。
  而这次,他俩用的都是真枪实弹,是生死对决的决斗。
  “你还记得?”死囚笑了。
  “经常会想起。”
  死囚点点头,扬起下巴,说道:“我不会手下留情。”
  “我也是。”
  说话之间,两人逆向而行,越走越近,到最后,胸脯和胸脯都快贴到一起。
  而后,两人不约而同地看眼对方,又不约而同地转回身形,由面对面,变成了背靠着背。
  “对于你而言,原则是不会变的吧?”吴尽欢靠着死囚的后背,幽幽说道。
  听得出来,他还在做最后的努力,死囚脸上的笑意加深几分。
  “在训练营的时候,连教官都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冷血又最凶残的士兵。”死囚笑道:“可是教官看错你了,你一直都是个心软的人。”
  是吗?吴尽欢自己倒是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
  “如果,你真的是杰森,你就应该了解我,了解我的习惯,了解我的信仰。”
  但凡接下的任务,只要还有一息尚存,就一定要把它做完。这不仅仅是原则,更是一种信仰。
  吴尽欢喃喃说道:“当人们的心灵盲从所谓的真理时,我们要牢记,世上从没有过绝对的真理;当人们的行为被道德和法律约束时,我们要牢记,世上的任何约束都可以被打破。”
  死囚笑道:“你还记得我说的话。”
  “只是记得。”我从来没有把杀人当成过信仰,这应该就是你和我之间最大的不同。吴尽欢话锋一转,问道:“你在这里等了很久。”
  “一直躲在附近的那座山上。”死囚语气平静道:“当他们第一次作案的时候,我就找到了这里。”
  “你确定我一定会来这里?”
  “并不确定。你可能会来,也可能不会来,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几率,我就不会错过。”
  “这是你的风格。”
  “你还如以前一样了解我。”死囚侧了侧头,停顿片刻,说道:“我不知道你是杰森。”
  “嗯。”
  “否则,这个生意,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接下来。”说着话,他笑问道:“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想活着。”
  死囚愣了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嗯,这是杰森说话的风格。”
  吴尽欢也笑了。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小楼里,也安静了下来。时间慢慢流逝,不知过了多久,死囚问道:“开始吗?”
  “好。”
  死囚深吸口气,后背向后撞了撞,这是他给吴尽欢的信号。
  两人同一时间向前迈步。
  一步、两步、三步……
  两个各走出十步。紧接着,双双停止脚步,又是在同一时间,他俩一同扭转回身形。吴尽欢端起手枪的同时,身子猛然蹲了下去。
  噗!
  死囚的手枪响起,子弹射出膛口,打中吴尽欢的肩头。在他开枪的瞬间,枪火乍现的光芒也让吴尽欢准确地看清楚死囚的身形。
  他手指扣动扳机,还击了一枪。
  说时迟,那时快,他二人的开枪,虽说是一前一后,但实际上,相差只有零点几秒。
  吴尽欢开完一枪后,直接坐到地上,脸色煞白,鲜血顺着他的肩头汩汩流淌出来。
  若单比开枪的速度,他不会比死囚慢,但是他不能确定,不能确定自己可以一枪击中死囚的要害。
  小楼里太黑了,二十步的距离,已完全看不到对方的身影,只能大致评估对方的方位。
  所以,他故意等对方先开枪,借助对方的枪火,他再做出准确还击。
  他赌对了。
  死囚打向他的这一枪,也是凭感觉,如果吴尽欢不动,这一枪会打中他心脏偏下的位置,他的下蹲,让这一枪打中他的肩头。
  他还击的一枪,则是精准地打在死囚的右胸,子弹打穿了他的肺叶。
  死囚的身子猛然一震,向旁踉跄了几步,身子靠着墙壁,慢慢滑倒。
  当吴尽欢强忍着肩头的疼痛,走到死囚近前的时候,他正坐在地上,不断地咳嗽着。每咳一下,便有血水从他的口中喷出来。
  吴尽欢蹲下身形,捂住死囚右胸的伤口。
  死囚脸色苍白如纸,看向吴尽欢,缓缓摇头,断断续续地说道:“没……没用的……”
  说着话,他目光低垂,看了一眼吴尽欢肩头的伤口,又连续咳嗽几声,喘息着说道:“我……我始终还是赢不了你……”
  论枪法,他自认要在杰森之上,论身手,他也不觉得自己不如杰森,但有一点,他不得不承认,杰森是他这辈子见过的反应能力最快、应变能力最强的一个人,捕捉机会的能力极强。
  他不愿意对阵杰森,除了私交之外,原因也就在这。
  高手对决,生死就在那零点几秒之间,比拼的已不仅仅是技能的高低、经验的多寡,更考验人的是应变和反应能力,捕捉机会的能力,而这几点,又都是杰森的强项。
  “你很厉害。”吴尽欢用力压住死囚的伤口,说道。
  死囚笑了笑,断断续续道:“我……我这辈子,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我的家乡,西弗吉尼亚,还有……还有在佣兵训练营的日子……”
  不管吴尽欢怎么用力摁住他的伤口,血仍不断地顺着他的手指缝隙流淌出来。
  “你死了,你回到了你的家乡,也许,我死了,我也会回到我的家乡,杰森,你说是吗?”死囚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充满期盼地看着他。
  “嗯,是的。”吴尽欢垂下头,应道。
  “真好啊。”死囚看着他,咧着嘴笑了。他费力地扭头,看向楼梯通道那边,说道:“枪……枪……”
  吴尽欢明白他的意思,他站起身形,快步走到楼梯通道里,从台阶上,捡起狙击步枪,然后走回到死囚身旁,将枪交给他。
  死囚在抱住狙击枪的同时,脸上也泛起一层不自然的光彩。
  他轻轻抚摸着枪身,看向吴尽欢,问道:“杰森,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练枪的日子吗?”
  “嗯,记得。”
  “再……再陪我练一次吧。”
  “好。”吴尽欢把死囚从地上架起来,两人走到窗口处,吴尽欢帮着杰森,把沉重的狙击枪架在窗台上。
  死囚靠在窗台前,咳了几声,虚弱地说道:“精工国际的aw50f重型狙击枪,有效射程,两千米,我用它,可以打中两千五百米外的可乐瓶。”
  “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厉害。”吴尽欢说道。
  “你……你来试试……”
  “好。”吴尽欢接过他手中的枪,透过微光夜视瞄准镜,能清晰看到远方的树木和草丛。
  他转头看眼死囚,见他正乐呵呵地看着自己,吴尽欢笑了,有那么一刻,他仿佛又回到了佣兵训练营,又回来了他二人一同练枪的日子。
  他重新低下头,透过准镜,说道:“一千两百米,有颗小树。”
  “打……打中树心……”
  “好。”吴尽欢应了一声,手指扣动扳机。
  嘭!
  重型狙击步枪特有的枪声乍响。架住狙击枪的窗台都为之一震,上面的灰尘被震起一层。
  “中了!”
  “继……继续……”
  “一千八百米,树下的石头。”说着话,他再次扣动扳机。
  嘭!
  又是一声枪响。
  “中了。”
  他话音刚落,身旁突然传来噗通一声闷响。
  吴尽欢的头稍微抬了抬,眼中蒙起一层水雾,他重新低下头,继续看着准镜,说道:“两千米,歪脖树,树心!”说着,他再次扣动扳机。
  “打偏了,死囚,让我再试一次。”他眨了下眼睛,水珠滴落,重新瞄准,扣动扳机。
  嘭、嘭!
  他连开两枪,两颗子弹划破长空,发出尖锐的呼啸声……
  吴尽欢放开枪,身子依靠着墙壁,慢慢滑坐到地上,转头看着身旁同样坐在地上,如同睡着了的死囚,他垂下头,一字一顿地说道:“死囚,我一定送你回家!”
  不知过了多久,吴尽欢从口袋中摸出手机,拨打电话。
  过了好一会,电话接通,话筒里传来不满地问话声:“喂?”
  “请问,是炮哥吗?我是吴尽欢,想请炮哥帮我个忙。”
  他的电话,是打给洪门在n市的分堂主,绰号三炮的钱文明。
  大概有等了四十多分钟的时间,几辆面包车穿过野地,行驶到小楼的近前,纷纷停了下来。
  紧接着,车门拉开,从几辆面包车里蹦出来十多名彪形大汉。
  为首的一位,是个身材瘦小的中年人,穿着普通,还稍微有些驼背,给人的感觉病态又颓废。
  他姓曹,知道他全名的没有几个,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曹。
  他是洪门中人,同时也是n市道上有名的‘清洁工’。
  老曹率先走进小楼里,先是看到躺在门口的两具尸体,他脚步未停,直接从尸体身上迈了过去。
  瞧见坐在窗台下的吴尽欢和死囚时,他先是一怔,而后快步走上前去,关切地问道:“吴先生,你受伤了?”
  吴尽欢慢慢摇头,说道:“小伤而已,老曹,麻烦你,帮我把这里清理一下。”
  “没问题。”老曹答应一声,向窗户外面的大汉们招招手。
  十多名彪形大汉,各拿着工具,从外面走了进来。
  人们动作熟练的把尸体放平,再用保鲜膜一层一层的将其包裹住,然后抬起尸体,装进楼外的面包车里。
  没有人指挥他们,也没有人说话交谈,所有人都是忙碌得有条不紊,动作娴熟又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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