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都市言情>金鹧鸪> 第11章

第11章

  好巧不巧,二者皆无所出。
  圣上以此为由,立了在世庶子里年纪最长的四殿下,也就是后来的贞贤太子为储君,似乎大有对抗门阀之意。
  然而崇元二十五年的秋天,贞贤太子自尽,大批科举出仕的寒门幕宾受到牵连,或诛杀或流放;与此同时,宫中新迎崔卢二妃。
  想必无论谁生下皇子,都是当仁不让的东宫太子。
  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眼见败局已定,陛下却忽然招回了他这可有可无的儿子,又许以同为五姓的杨氏女,只怕是心犹不死,献祭了一个儿子还不够,如今轮到他做这个棋子。
  世族对此的反应可想而知。
  就在圣旨颁布后的第三日,李重骏发觉自己的马车被人动了手脚。
  那么,也好。
  既然想让他死,他便帮他们一把。
  马车出事多少无趣,哪儿比得上闹市行刺惹人注目。他以身犯险,寻了两个亡命徒来演出这场震惊世人的刺杀,既是嫁祸崔卢,进一步激怒陛下,亦是拖延回京,旷出整个冬天来静观其变。
  若说此役唯一的状况之外,大概就是她的出现。
  而更让他意外的,是她竟傻到敢来救他。
  冬日天短,夜色悄然淹没了天光。
  静谧中,高骋默默转身,摘掉身旁戳灯的纱罩,掏出袖中的火石凑了过去。
  “不必。”
  李重骏忽然开口,太久没出声,嗓音低哑。
  可火苗已经燃了起来。高骋忙回头看,就在那灯火寂寂的一刹那,他见李重骏蹙了蹙眉。睫毛浅淡,微微颤动,掩住了深不见底的乌眸。
  久处黑暗的人,骤然见了光,总有些不大适应。但李重骏迎着这光,却仿佛想起了什么愉悦的事,顿了一顿,问道,
  “对了,你可去过林家了吗。”
  他生母姓林,出身长安郊外的猎户,原是上林苑驯马的宫人,做了不受宠的才人,生了不受宠的皇子,也并没有怎么为母家造福,每年领点抚恤的俸禄过活,依旧是小门小户。
  高骋道:“去过了。在下就按殿下的吩咐和他们说,等回头殿下进京,过两个月便把绥姑娘和她那姐姐送过去,就放在他们那儿过活养病,每月从府上拨银子过去。他们一口便应了。”
  李重骏没说什么。
  他此去回长安,正是路途凶险,前途未卜,先为她寻个长安附近的住处——他外祖家,他拿捏得住,见得到面,又不引人注目,可以省出许多麻烦。
  会为她做这些,他自己都感到意外。
  这么个女人,浅薄,没见识,全是油滑又无聊的小聪明,起初他厌恶得很,可后来,也是同样的理由,让他感到些许有趣。
  她跟在他身边两年,多少见过他不为人知的一面,留着终究是隐患,到底杀了干净。
  但他没杀她,甚至处心积虑地把她藏起来,冒着完全没有必要的风险,全不像是他的作为。
  他感到危险,又觉得满足。
  也许不为别的,只因为她是第一个在危难中向他而来的人。
  不是利益交易,不是职责所在,只是她傻,傻到差点为他送命。
  那晚拼尽全力喊出那声“住手”,他就知道,他杀不掉她了。
  这时若是心思活络的侍从,看出李重骏有些异样的微笑,肯定要奉承两句“殿下待绥姑娘这样好,真是她的福气”,以顺其意。
  偏高骋不懂这些,只是木木地站着。
  李重骏只好自己嗤了一声,支颐闲闲道:“那个傻子,打几个月前就在我跟前吞吞吐吐。谁看不出她那点心思?——刺客不杀她,她倒自己往上撞,呆成这样,本王不管她,她还能往哪儿去。”
  他斜眼望着窗外,语气轻蔑,唇角却是仰着的。
  今夜是大雪初霁,几净窗明,月色特别好。
  不远处的桂树下,绥绥双手合十,虔诚地对月许愿,保佑自己可以早日脱身。
  第十一章 要炸了
  那天晚上,李重骏的晚膳里多了一道苁蓉山药炖羊肉。
  苁蓉补阴,山药补阴,羊肉……补阴。
  府上的庖厨一向是夏娘掌管,给他弄来这么一道菜,等于告诉所有人魏王殿下身负重伤还不忘白日宣淫。
  也亏李重骏吃得面不改色。
  绥绥都替他庆幸。
  要不是他现在体虚,八成当场就得流鼻血。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夏娘见绥绥无孔不入,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时时刻刻都叫小厮侍女跟着李重骏,哪怕他把绥绥叫来,她也得在不近不远的地方虎视眈眈。
  在她眼里,绥绥大概就是妖精托生,随时随地都能宽衣解带,变着法儿吸男人的精气。
  后来,李重骏的身子果然恢复得不错,夏娘自以为是替他“守精固阳”的功劳,颇为得意,一面逢人便说,一面又暗自加大了力度;
  自然而然,绥绥的祸水之名也愈发坐实了。
  绥绥苦闷得很,倒不是为了她的名声——反正她早就没有名声了。
  只是每次有夏娘在,她哪怕在李重骏跟前,也不敢提那些首饰的事。
  这都几个月了,南大街那家酒铺子估计早就盘出去了。而她长日无聊,出门想也别想,只能和小玉打双陆,因为财迷,不肯赌钱,只好谁输往谁脸上贴白条。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