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节

  陈银花也知道她们知青相聚不容易,她笑了笑,“丽华姐,你放心去好了,档口有我看着。”
  有了这话,乔丽华彻底放心。
  换了一套衣服后,乔丽华就随沈美云走了,一路上,她都忍不住叽叽喳喳,“美云,也不知道志芳现在怎么样了?”
  “还有青梅,是不是还是以前那个少言少语的样子。”
  “志英,不知道见到我还认识我吗?”
  沈美云看着情绪激动的乔丽华,她微微一笑,“你去见到了就知道了。”
  沈美云领着乔丽华,曹志芳去找胡青梅。
  姚志英从火车站一个人往鲁家菜飞奔,三拨人都是往同一个目的地。
  最先到的是沈美云和乔丽华,两人到了以后,都没舍得上楼,而是选择在门口等着。
  过了一会姚志英提着行李,一路狂奔,气喘吁吁的在王府井到处找鲁家菜三个字。
  在找到后,姚志英眼睛一亮,朝着鲁家菜就跑去。
  老远就看到沈美云和乔丽华站在门口,她当即忍不住扬声道,“美云,丽华!?”
  这一喊,沈美云也看了过来,她打量着姚志英,乔丽华也是。
  “瘦了。”
  沈美云低声道,自从去年年底分开后,她们也有半年多没见了。
  乔丽华和姚志英之间更久,乔丽华七七年来到北京读书,就在也没回去过了。
  算起来她和姚志英之间,已经有三年没见了。
  两人热情拥抱。
  “丽华。”
  “志英。”
  乔丽华抱着姚志英,她打量着对方的头顶,有些惊讶,“志英,你是不是又长高了?”
  以前也没觉得姚志英比她高啊,这会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明显姚志英要比她高两厘米。
  姚志英温和地笑,“我怀孕生了个孩子,不止身高长了,就脚都长大了几分。”
  以前穿三十五的鞋子,如今要穿三十七的。
  “原来这样。”
  两人正说这话,曹志芳和胡青梅也过来了,是曹志芳在前面带路,胡青梅跟个小媳妇一样跟在后面。
  一路上,她都忍不住道,“志芳,你是说志英和丽华姐都在?”
  当年下乡的时候,胡青梅是和沈美云,姚志英是一批的,她们三个女知青里面,又属胡青梅最小。
  那个时候才十八岁,如今也有二十六七了。
  曹志芳脾气燥,她被问的不耐烦了,“是是是,青梅啊,你放过我吧,这一路上你都问我几十次了。”
  她都快成那皇城根下的鹦鹉了,照着一个词,使劲说说说。
  被曹志芳凶了,胡青梅也不生气,她咧嘴笑了笑,“就是不敢确认嘛,想和你多确认两遍。”
  看到她这样,曹志芳也心软了,“我这脾气又上头了,你别和我计较。”
  胡青梅和她住一个屋这么多年,她自然是知道的,她不以为意的摆摆手,在往前走了一段路后。
  她一下子撞到了曹志芳的后背上,只觉得鼻子撞的生疼,她还纳闷,“志芳,你怎么不走了?”
  曹志芳跟没听到一样,她就像是一根钉子,被钉死在了原地。
  她遥遥地看着不远处立着的乔丽华,她甚至都没看到姚志英。
  其实这些女知青里面,她和乔丽华认识的最久,她们是同一批下乡的女知青,而且那一批里面就三个人,她,乔丽华和洪桃。
  最开始的时候,她和乔丽华是不对付的,她眼红乔丽华榜上了候东来这个有钱人。
  便屡次在里面作妖。
  后来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和好的呢?
  大概是乔丽华被候东来抛弃的那一次,那个时候,曹志芳才意识到之前的自己有多可笑。
  嫉妒乔丽华榜上了候东来,过上了好日子。
  也是这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上最不可靠的就是男人。
  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山盟海誓,不爱的时候心狠手辣,转头就走,没有丝毫留念。
  其实,曹志芳要感谢乔丽华的,是乔丽华拿彻骨的痛,让她领悟下乡当知青,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
  四目相对。
  乔丽华朝着曹志芳道,“志芳,好久不见。”
  短短的几个字,却让曹志芳的眼睛,瞬间红了,她几乎是踉跄着上前,抓着乔丽华的手,“好久不见,乔丽华。”
  连名带姓的喊。
  却有着曹志芳独有的温柔。
  双手交握,乔丽华笑了起来,打趣她,“还是那么一个刻薄样。”
  曹志芳也不恼,白了她一眼,“你还不是那个傻样。”
  两人相视一笑,颇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姚志英跟沈美云吐槽,“美云,你没发现吗?志芳一来,眼里只有丽华,压根美云我们了。”
  这一吐槽,曹志芳上来,就给姚志英一个熊抱,“不是没有你,是咱们上个月才见过。”
  她之前在漠河做生意的时候,经常从姚志英那拿货,不说天天见,但是起码也是隔三差五能见到一回的。
  姚志英也不是真吃醋,她搂着曹志芳拍了拍。
  沈美云笑了笑,“好了好,不堵大门口了,咱们进去说话。”
  话落,看了一眼落在最后面的胡青梅,“青梅跟上。”
  胡青梅年纪最小,话也不多,在知青点的存在感也不高,所以沈美云和她的关系不好也不坏。
  被沈美云点名了,胡青梅眼睛亮晶晶的,“这就来。”
  在沈美云的的带领下,一行人上了二楼,沈美云特意和鲁师傅安排好了,说她们自己人聚餐,让鲁师傅帮忙做几道硬菜,至于账则是记在她的头上。
  请一顿饭她还是请得起的。
  二楼单独小隔间。
  一路上来胡青梅和姚志英像是进大观园一样,忍不住四处看,“美云,这就是你和人合伙开的?”
  问这话的是姚志英。
  沈美云点点头。
  姚志英朝着她竖起大拇指,“六哥说你是搞大事的人,我看他这话是真没说错。”
  她一路看上来,一楼二楼,似乎还有个三楼。
  而且还在王府井市中心的位置,能有这么一栋楼当门面开饭店,这真的是很大的本事了。
  沈美云摇头一笑,顺势把小隔间的灯给打开了,拉灯的一瞬间,啪嚓一声,顶灯的雕花瞬间跟着绽放开来。
  “六哥才是做大事的人,你少来给我戴高帽子。”她这一招开灯,顿时把大家给看呆了去。
  哪怕是来过的曹志芳,也没看到过这开灯的样子,她忍不住踮起脚尖看了又看。
  “这灯好漂亮。”
  姚志英见过世面,她下意识地说道,“和哈市老莫餐厅里面的花灯好像。”
  都是一样精美漂亮亮堂。
  沈美云笑了笑,“对,就是照着老莫餐厅挑选的西式灯。”
  “走吧,大家先坐下,我让鲁师傅送几个菜上来。”
  胡青梅她们哪里坐的下来,有的人看灯,有的人跑到玻璃窗的位置,看着楼下川流不息的人群。
  “这个视觉好好,能够把王府井大半的风景都收于眼底。”
  姚志英感叹了一句。
  乔丽华也说,“我每次来到这里,都会为了美云的智慧感到折服。”
  她不明白,怎么还能有人把房子建造的这般漂亮的,尤其是这大大的落地窗,把外面的景象收于眼底,让人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难怪那些人,宁愿多加钱,也要来隔断间吃饭,在隔断间吃饭看到的精舍,和在外面看到的都不一样。
  胡青梅不会说,她只会点头,“俺也是。”
  这一接话,大家忍不住笑了起来,“青梅,都回北京了,你怎么还是在前进大队那一副调调?”
  那边的人说话,说我喜欢用俺代替。
  胡青梅抓抓头,“忘记回北京了。”
  在前进大队的这么多年,她差点都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北京人。
  “说什么呢?”
  沈美云端着一大锅的卤煮火烧进来了,大家都是地道的北京人,这道卤煮火烧虽然不好看,但是架不住实在,顶饿管饱还好吃。
  卤煮火烧一上来,大家眼睛就亮一亮,眼见着沈美云要招呼大家吃饭。
  乔丽华打断了下,“等等。”
  她这话一说,大家都跟着看了过来。
  乔丽华到底是做过公社干事的,一张嘴也极为利索,她站起来语气感慨,“我们当年在漠河市胜利公社前进大队知青点相见,多年后,我们又在北京王府井相聚,这是我们的幸运。”
  “来,咱们以茶代酒。”她举起茶杯,声音铿锵道,“敬青春,敬岁月,敬过去的苦难,让我们成长。”她话锋一转,酒杯朝着沈美云扭去,“敬美云,谢谢你。”
  “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乔丽华。”
  “也没有今天的姚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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