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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鹰 第10节

  “得,有您这份信赖,我肯定给您挑最好的。”
  迟鹰接了丝绒盒,直接放进了黑书包里。
  “走好嘞,欢迎下次再来。”
  走出了闲云堂,俩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下坡路。
  他背着黑书包,校服外套悬在山地车头,单薄白衬衣下,隐约可见他挺拔的骨型。
  路过垃圾箱,迟鹰按下刹车,从书包里抽出一只用旧的毛笔,随手便要丢进去。
  苏渺眼尖,赶紧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腕:“别、别忙扔!”
  他的手背体温比她高一些,微烫,皮肤也很紧实,隐约能感觉到皮下骨骼的硬度。
  迟鹰轻佻地看着她:“怎么,刚刚摸了你,你还要摸回来?”
  “才不是。”苏渺脸颊泛起盛夏特有的潮红,赶紧松开手,“我只是想问,这笔是不要了吗?”
  “用了很久,该置换了。”
  “能给我看看?”
  迟鹰递给了她。
  这只狼毫笔同样也是顶级毛笔品牌闲云堂的定制款,笔杆子虽然看得出有岁月的痕迹,是使用了很多年的,但笔尖仍旧锐利有韧性。
  “还能用,扔了浪费。”
  迟鹰看出了女孩眼底的心动,淡笑道:“你怎么总爱捡我不要的。”
  苏渺知道他在影射那天蛋糕的事,脸颊微烫,从书包里掏出小钱包:“你出个价吧,别太高,都用这么旧了。”
  迟鹰将书包挂在了自行车把上,挑眉道:“说说你的心理价位。”
  苏渺想了想:“最多…”
  他看到女孩对他比出了三根手指头,指骨秀气又小巧。
  “这笔我买成六千,闲云堂的上乘货,就算用了很久,你出三百是不是过分了。”
  苏渺迟疑几秒,咽了口唾沫:“我只能出到三十。”
  “……”
  她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太过分了,但这就是她能承受的最高价位了。
  少年嘴角勾了勾:“这笔……我私人用过,多少钱也不会卖。”
  苏渺心头一阵失落,却见他爽快地将毛笔插进了她的书包侧兜:“请我吃饭。”
  苏渺感受到少年炽热的呼吸拍在她耳畔,某种深深压抑的情绪,呼之欲出了。
  “迟鹰,有的是人想请你吃饭。”
  迟鹰附在她耳畔,意味深长道:“那要看…我想跟谁吃。”
  他收敛了嘴角的笑意,骑上了车,一路驶下了缓坡。
  挂在车把手上的校服鼓了风,猎猎作响。
  第7章 愤怒
  迟鹰的毛笔真的好用,苏渺将这支笔写出的字和之前的字进行了对比,高下立见,明显能看出很大的区别。
  她稍稍有点信心了。
  再勤加练习几天,应该能在语文课展示上,拿到一个不错的分数。
  苏渺很爱护这支笔,将每一根狼毫都洗得干干净净,挂在窗边,自然风干。
  笔杆尾部用行书刻着一个字——
  鹰。
  中国的文字由象形演化而来,每个字都有属于它自身的骨气和风度。
  苏渺指尖细细地摩挲着这锐利的字体,眼前似浮现了少年那张桀骜不羁的脸。
  一直惦记着请他吃小面,又不敢主动约,想着不然还是把钱给他,但一直没机会。
  那段时间,秦思沅努力学习剪视频,时不时便要找迟鹰询问相关的技术操作。
  分明她哥就会剪视频,但她偏要去找迟鹰请教,增加相处的机会。
  迟鹰情绪平淡无澜,也不怎么笑,说话语调也是四平八稳,公事公办。
  不像班级里其他男孩,多喜欢和女孩开开玩笑,说几句让女孩嗔骂“讨厌”的段子。
  秦思沅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宁可他不搭理她,这样…至少她还是特殊的。
  偏偏迟鹰就是一视同仁,无论是对秦思沅还是对别的女生,都一样,礼貌中透着遥远的距离感。
  一开始女生们也因为迟鹰和秦思沅 cp 的缘故,不敢明目张胆地找他说话,但慢慢看出来,即便是当了同桌,他对秦思沅也丝毫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终于有女生壮着胆子来向迟鹰请教问题了。
  迟鹰接过了她递来的可爱卡通笔,在草稿纸上随手写了几个公式。
  卢思思俯身贴紧,紧张地倾听着着,嗅着他身上好闻的薄荷味。
  “懂了?”
  “还不太懂,你再详细讲讲嘛。”卢思思嗓音带着几分撒娇的语气,时不时地鼓起腮帮子,扮可爱。
  迟鹰指尖一转,卡通笔飞到了桌子边缘,她连忙接住。
  他将写了公式的草稿纸撕下来,递了过去,教材28页例题3:“一模一样的原题,教材上有常规解析,带入这几个公式可以得出运算步骤。”
  卢思思显然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借着问题和他亲近来着,用娇滴滴的嗓音道:“学委,你再给我讲讲吧,我想听你讲呢。”
  就在这时,一个篮球从教室门口飞了过来,迟鹰扬手接住。
  卢思思吓得“啊”地大叫一声,差点被篮球砸到,幸好他及时接住。
  她愤怒地回头,正要拿出山城女孩的气魄,娇柔的普通话迅速转换成泼辣的方言,破口大骂:“哪个龟儿子活得不耐烦了咩!老娘把你肠子都扯出来!”
  却见秦斯阳懒散地倚在门边,淡淡道:“迟哥,打球。”
  看到是秦斯阳,她顿时收敛,讪讪地撇嘴离开。
  迟鹰漆黑的眸子里没什么情绪,篮球从左手飞到右手,旋了个圈儿,离开了座位。
  秦思沅知道她哥是故意在帮她,打散迟鹰的烂桃花,但她心里还是不舒服。
  喜欢一个人啊,每时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
  苏渺从来不会像其他女生一眼明目张胆地望迟鹰,只在他离开教室的时候,十分小心地瞥一眼。
  迟鹰去了班级储物室,脱下了校服外套,随手塞进柜子里。
  他里面直接是一件鲜红的篮球衫,透着一股子盛夏的燥热气,篮球在他骨节分明的指尖旋转着,脸上挂着懒散的笑,跟几个少年说着话,一起朝操场走去。
  秦思沅心情一直不太好,即便秦斯阳约了迟鹰去打球,她也恹恹的,提不起兴趣去看。
  看有什么用,看他的女生那么多,他正眼都不会给一个。
  烦死了。
  秦思沅烦闷转过头,却见苏渺好像也望着少年经过窗边的身影。
  抽回视线的刹那间,眼神和秦思沅撞了个正着。
  女生之间有时候不需要言语交流,一个眼神,任何心事昭然若揭。
  秦思沅顿时感到被冒犯。
  其他女孩就算了,她怎么敢……
  长久以来积攒的怨愤,再加上这几天心情的烦闷,一下子像找到了喷发口。
  她气势汹汹地朝着苏渺走了过来。
  苏渺连忙将刚刚用过的毛笔装回书包里,准备离开,避一避风头。
  秦思沅眼疾手快,夺过了她手里的笔:“闲云堂的毛笔啊,不便宜吧,我哥给你买的?”
  “不是,我自己的。”
  “放屁!你绝对在勾引我哥!”
  “没有。”
  女生们本来都背着书包走出教室了,听到教室有动静,立马又折了回来,立在墙边看好戏。
  这时候,秦思沅身边最好的闺蜜杨依依戳了戳她的手肘,提醒她毛笔顶端的刻字。
  秦思沅定睛一看,发现毛笔顶端赫然刻着一个令她心跳加速的字——
  “鹰”
  原本只想嘲讽几句,但看到这个字之后,秦思沅骤然变了脸色:“你太不要脸了!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你们怎么都这么会勾引男人,还把人家名字刻在笔上面,我要吐了我。”
  “我没有。”
  杨依依仍旧提醒秦思沅:“她这笔,和迟鹰是同一个牌子,不会是…偷的吧。”
  秦思沅顿时想起来,昨天看迟鹰用小刀给新毛笔刻字,很显然,这支笔属于迟鹰。
  她顿时情绪放松了下来,冷笑道:“豁,原来是偷的,从北溪一中偷到我们嘉淇私高来了。”
  苏渺压着起伏的情绪,沉声道:“我再说一遍,这笔是我买的,不是偷的。”
  “这笔明显都用旧了,你可别说你买的迟鹰的二手货。”杨依依和秦思沅一唱一和,“谁都知道,他私人的东西从来不让别人碰,丢了都不会给你。”
  “小偷就是小偷。”秦思沅抱着手臂,鄙薄道,“听说你以前在北溪一中,偷人家的卫生巾,这次又偷笔,这叫什么,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秦思沅,没有证据,你不要乱讲。”
  “我乱讲吗,你的黑历史都在你们学校论坛上,现在还挂在首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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